1、园区介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全国首批14 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区内“七通一平”面积不断延伸,现代化区域不断拓展,综合经济实力指标列国家级开发区第8位。先后获得ISO1 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工业开发区环境管理示范区、ISO14001国家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试点。2018年成为工信部公示的绿色园区。开发区是烟台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是国家批准的自贸区。开发区有很多大企业,其中也有世界五百强企业落户。开发区工资水平高,公务员工资普遍高于烟台其他区。百度上,开发区人口50万,其中30万外来人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都比较新,道路宽敞,环境优美,是适合安居又乐业的地方。
2、绿色足迹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烟台经开区)在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建设绿色园区相关的政策法制保障,先后制定了《建筑中水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意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将相关规范纳入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绿色园区建设。烟台经开区不断完善各项信息平台建设,目前“烟台开发区生态工业 ”运行正常,利用此信息平台对园区再生资源信息、企业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清洁生产技术、循环经济及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空气质量状况、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实现环境信息的高效分析和共享,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鼓励各企业在该信息平台上发布各类产品信息、环境服务信息及废旧资源供应信息。持续强化为企业、项目服务意识。
基础设施绿色化。烟台经开区污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排放标准,区内新建住宅中绿色建筑比例较高,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不断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永旺梦乐城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级。烟台经开区注重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积极落实山东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推进了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对园区内公共交通车辆进行LNG 改造,鼓励物流运输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开展清洁燃料改造。近两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突破40%,优于绿色园区评价指标引领值。
生态环境绿色化。烟台经开区固体废物由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组成,多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以及热电企业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为主。其中,粉煤灰用于制造轻质砖,炉渣用于铺路,其他工业固体废物进入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分类再生,全部危险废物进入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实现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集中进入烟台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深坑填埋,无害化处理率100%,达到绿色园区评价指标引领值。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长工业产业循环经济链,促进工业向高端转移,降低碳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着力打造集低碳制造业集聚区、低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低碳示范应用集聚区等“三位一体”的国家级低碳生态示范区。
3、税收政策
流转税
外商投资的鼓励类、限制乙类项目和国内投资的鼓励发展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贸易项目,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亦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出口后,凭出口货物 关单等有关单证,可办理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复出口后,免征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对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按规定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抵免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实际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总产值70%以上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作为资本再投资,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的40%税款。如果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生产性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国内项目:国内投资生产性项目参照执行上述优惠政策。2013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GDP)1070亿元,增长11%;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484亿元,增长9.1%;固定资产投资365亿元,增长20.2%;进出口278.5亿美元、出口163亿美元,分别增长3.2%和12.1%;财政总收入170.6亿元,增长10.7%;地方财政收入60.1亿元,增长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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