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财务数据、环保问题瑕疵多,高管兼职会所疑存利益输送

2月24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1年第13次审议会议,将审议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等企业的首发申请。

招股说明书披露,争光股份计划发行新股不超过3,333.3334万股,拟募集资金37,692.00万元,将投入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

争光股份曾于2016年6月21日挂牌新三板,2020年8月21日终止,随后向创业板发起挑战,尽管已走到上会的关键时刻,但该司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环境保护等方面依旧存在诸多问题。

信息披露漏洞多,财务数据疑作假

争光股份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093.45万元、39,383.50万元、43,542.73万元、20,412.40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533.28万元、5,190.73万元、7,048.66万元、4,261.85万元。

尽管争光股份营收和净利润表现较为靓丽,但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发现,该司财务数据存在信披漏洞、关联交易等诸多瑕疵。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宁波振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元贸易”)是争光股份原材料大供应商之一,公司与其合作开展日期为2014年起,且合作很稳定。

但据工商资料显示,振元贸易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争光股份是如何在5年前与一家不存在的公司产生合作关系?这5年时间内双方如何开具发票进行结款行为?争光股份与该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未披露事宜?

无独有偶,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海商贸”)是争光股份粗品树脂及白球大供应商之一,公司与其合作开展日期为2011年,且合作也很稳定。

但据工商资料显示,太海商贸成立于2018年2月12日,争光股份又是如何“提前”7年与一家不存在的公司产生合作关系?这7年时间内双方又是如何开展正常的销售、结款等商业行为?争光股份众多不同种类的供应商中是否还存在类似现象?是否存在为申请发行而故意调节供销数据的行为?

另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争光股份第5大自然人股东为姜菁,其直接持股0.3373%,在公司处无任职;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鹤壁蓝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塞环保”)为争光股份2019年、2020年前五大外协商,姜菁持有该司5%的股份。

不知争光股份的股东姜菁与蓝塞环保股东姜菁是否是同一人?若是,那么两家之间的合作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甚至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现象?招股说明书为何没有详细披露?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有效?我们不得而知。

董秘兼职中介机构,利益输送质疑待解

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了解到,争光股份的利益输送之嫌不止于此。

争光股份前身曙光化工成立于1996年2月9日,2007年12月29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沈建华,其通过直接持股方合计持有股份比例多达69.48%。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王焕军先生自2007年12月起至今担任争光股份董事。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07年11月-2013年2月,王焕军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00年7月-2013年10月,王焕军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值得注意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是争光股份本次IPO的审计机构。

公开信息还显示,争光股份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王焕军等35名在岗中层以上员工及拟引进人才定向发行43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00元,公司相应增加注册资本43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5,930万元。股份认购价格参照经审计的2007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确定,根据“浙天会审〔2008〕850号”《审计 告》,公司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85,113,163.28元,每股净资产1.547元,据此确定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1.55元。

对此,王焕军在争光股份任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在中介机构任职的行为是否合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争光股份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造假?需要争光股份给出答案。

子公司排污超标遭处罚,环保问题不容小觑

对此,争光股份回复称,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高耗能行业,但公司不属于高耗能企业,公司已建、在建、拟建生产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公司未曾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但受到过环保方面的处罚。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5月9日,争光股份子公司宁波争光收到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环罚字〔2017〕41号),因宁波争光雨排口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同时检测出铁元素,违反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鉴于宁波争光排放污染物危害程度低、排放强度较弱,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决定对宁波争光作出罚款32,000元的处罚。

争光股份表示,经查询公共搜索引擎 站,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守法情况相关的负面媒体 道。

但据 络公开资料显示,争光化工厂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到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附近村民有过多次投诉、上访事件。

不知上述 络爆料信息是否真实存在?争光股份对此是否知晓?公司日常生产是否存在环保隐患?以上诸多问题,或将对争光股份的上会前景及未来发展造成较大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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