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管理登记申请办事指南

按照《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政府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有关要求,我厅对在省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名录管理。登记申请实行不见面、全程 上办理方式,对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予以纳入名录,并在省厅 站向社会公开。

一、登记申请流程

(一)申请机构按照《办法》要求在互联 公开相关信息;

(二)申请机构填 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并加盖机构印章后,连同其他资料材料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申请受理邮箱(lnhjbagl@163.com);

(三)受理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四)受理后10日内予以确认,并定期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材料

(一)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含盖章后电子扫描件);

(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扫描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电子扫描件);

(四)经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承诺书(电子扫描件);

(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互联 信息公开 址。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联系电话:024-62788586

附件一

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表

机构名称(公章)

法 人

注册地址

实验室地址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E-mail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监测技术人员数量: 人,

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其他 人。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 (台套)

实验室总面积: (平方米)

现有资质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测类别

(按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类别填写):

项次数

(按认证方法数计算): 项

申请类别

首次: 变更: (请打√)

附件二

承诺书

我单位提供并公开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行业自律的义务。依规监测,守法经营,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监测服务活动中,主动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并向其提供必要的 告、记录等证明材料。对发现的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主动、及时 告,并配合开展调查。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政府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有关要求,我厅对在省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名录管理。登记申请实行不见面、全程 上办理方式,对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予以纳入名录,并在省厅 站向社会公开。

一、登记申请流程

(一)申请机构按照《办法》要求在互联 公开相关信息;

(二)申请机构填 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并加盖机构印章后,连同其他资料材料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申请受理邮箱(lnhjbagl@163.com);

(三)受理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四)受理后10日内予以确认,并定期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材料

(一)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表(含盖章后电子扫描件);

(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扫描件);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电子扫描件);

(四)经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承诺书(电子扫描件);

(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互联 信息公开 址。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联系电话:024-62788586

附件一

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表

机构名称(公章)

法 人

注册地址

实验室地址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E-mail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监测技术人员数量: 人,

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其他 人。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 (台套)

实验室总面积: (平方米)

现有资质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测类别

(按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类别填写):

项次数

(按认证方法数计算): 项

申请类别

首次: 变更: (请打√)

附件二

承诺书

我单位提供并公开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行业自律的义务。依规监测,守法经营,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管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监测服务活动中,主动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并向其提供必要的 告、记录等证明材料。对发现的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主动、及时 告,并配合开展调查。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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