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一首传播于闽东的生态检察“打油诗”

杨永明 方圆 昨天

福建省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的办公室一直干净整洁,就如办案时不留一个证据缺陷、不留一个逻辑漏洞,直至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律的审判台。这种“严谨、规范、注重细节”,是多年公诉人生涯养成的职业习惯。

但与对工作的严格要求、审慎严谨不同的一面,施忠华和他带领的闽东检察人的司法实践却看上去有温度、有尺度。他们一次次地为司法救助对象送去救助金;追求输出合格的法律产品给群众;在生态检察上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致力于提升办案素能,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在闽东检察人的这种现代司法理念下,一个服务型、亲和型、创新型的现代新型检察院逐渐成形。

让司法更有温度

《方圆》:您从事检察工作多少年了?从个人的职业经历出发,您对宁德检察工作的定位是什么?

施忠华:1990年7月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我就到福建省检察院工作,至今已近30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在省检察院公诉处工作时,我们开展全省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评议活动,但对评议重点产生了分歧,到底是评议大案要案,还是评议小案简案呢?我们最终的决定是“关注小案”“关注基层”“关注细节”。

为什么要这样评议呢?我们认为,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要善于运用自身特有的专业知识、司法技术和法律智慧去解释法律、适用法律,阐述社会生活与法律的内在联系,深谙每一个法律条文背后所隐含的正义精神,向社会传递法律精神和价值,真正使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平常百姓家。

《方圆》:如何“让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让司法更有温度?

施忠华:举例来说,近年来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些被害人虽打赢了官司,却因侵害人没有能力赔偿,致使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对此,我们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扶贫脱贫相衔接,采取司法救助优先、放宽、倾斜等措施,通过对经济拮据的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2017年10月,我到柘荣县开展带案下访时,有一个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案件。该案被害人为了制伏入店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不幸被刺身亡,留下了年逾古稀的双亲,居住在破败的土木房屋里。这对老人在儿子遇害后,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靠优抚金度日,生活十分艰难。当时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这两位老人申请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保障其正常的生活。

又譬如有一个来自贫困家庭的10岁孩子,本应该在学校好好学习,却在超市无辜地被一精神病人所伤,身心受创,家庭经济雪上加霜。我们听了汇 后,也将其列为检察长带案下访的案件办理,通过对案件进行细致地审查,并到被害人家里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向当地村委会了解详细情况,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办理程序,为这孩子申请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

《方圆》:为什么要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

施忠华:检察长带案下访是我市检察机关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机制,也是我们打造“服务型”检察院的一项内容。

近年来,通过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检察长主持研究案情,主动约见案件当事人或信访人,面对面情感交流,分析问题成因,解释法律依据,提出解决方案,加强协调督办,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

《方圆》:提到让法律走入平常百姓家,那么,最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了。宁德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行动?

施忠华:多年来我们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与团市委在全省率先签署宁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通过专业化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团队疏导、三个“1”(“1名检察官+1名社工+1名观护志愿者”)个性化帮教、 格化帮教基地共建、临界预防教育、融汇乡俗乡情亲职教育等方式,协力帮教挽救,最大限度地帮助迷途少年零障碍回归。“红树林”“金贝壳”等未检品牌逐步形成专业示范效应,蕉城区检察院、福鼎市检察院分别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未检30年突出贡献单位。

《方圆》:能举些具体的例子吗?

施忠华:我举两个例子,一个是谢某某涉黑案涉及未成年在校生问题帮教案例。该案中有多名未成年在校生被该团伙拉拢、吸收并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我们督促有关部门排查影响校园安全的社会隐患,建议学校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干预、法治教育、亲情会见等,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经过3个多月的帮教矫治,涉案学生的学习、行为表现有了明显改观,全部就学或就业,顺利回归社会。其中,8人考入中专、中职学校,2人继续在本校学习,还有2人在省运会射击项目青少年组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方圆》:另一起案子是怎么样的?

施忠华:这个案件比较特殊。一对汤氏兄弟,哥哥是初三学生、弟弟10周岁,无人照看,他们为生活所迫实施盗窃。审查起诉期间,他们的父亲去世,两兄弟陷入“事实孤儿”困境。

为帮助他们尽快解决生活困难,我们开展上门慰问;与学校达成帮教协议,检察官、班主任与两兄弟结对子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学校为其解决日常伙食;多方联系亲属,释法说理与伦理感化相结合,促成外婆担负管教职责;通过社工组织联系社会慈善资金,为他们提供救助资金、生活物品,改善租住房条件等;通过户籍地检察院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为两兄弟争取到国家“低保”待遇,帮助恢复正常生活学习。

经过帮教后,哥哥表现良好,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5月,经过多方联系,帮助找回离家出走多年的母亲,促成母亲承担起抚育监管职责。目前,哥哥初中毕业,在某车行务工,用自己的劳动赚取酬劳,更好地照顾扶助弟弟成长。

《方圆》:这些案子在司法实践中共同呈现出什么特点?

施忠华: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特点主要是他们价值观尚未成熟,可塑性较强,而且大多数的犯罪动机具有随机性和附随性,主观恶性小,除了罪行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极少数案件进行严惩外,我们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持“谦和”“宽容”司法关怀,切实达到“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挽回一个家庭”社会效果 。

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方圆》:听说有一首传播于闽东政法系统微信朋友圈的生态检察“打油诗”:“小溪泛黄为哪般?只因采砂太疯狂;重拳打击‘零容忍’,司法护绿靓宁川。”您为什么把眼光放在生态检察上?

施忠华:我推荐你看看《习近平在宁德》这本采访实录,对了解我们宁德地区很有帮助。书中,总书记讲了宁德有三大优势,山海资源优势是第二个优势,还提出了“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的保护宁德生态环境理念。

这种生态环境理念对我们宁德司法系统的影响非常深远。近年来,为了解决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面临陆源污染、超规划养殖、养殖密度大、非法捕捞、过度捕捞、不当围填海、破坏滩涂等问题,我们宁德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福建省首创“补植复绿”和“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一体化”工作机制,主动将司法保护从陆地向河海延伸,筑牢守护宁德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法治屏障。

《方圆》:“打油诗”里提到的采砂怎么回事?

施忠华:曾几何时,采砂船的轰鸣打破了福安市水流域生态的宁静,砂石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老百姓议论纷纷,反映强烈。所以,我们就下定决心要办理一批典型案例,起到打击、震慑的作用。

我记得最早是2013年至2014年间,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权的情况下,使用采砂船在福安市下白石、湾坞等地海域非法盗采海砂,并将海砂销售给他人。两人因此被宁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移交福安市检察院办理,两人均被判处了实刑。这是宁德市首例因当事人非法采砂触犯刑律被追责的案例。

2018年,古田县检察院在办理翠屏湖流域系列非法采砂案中,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审阅案卷、召开案件研讨会等方式,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该系列案共批准逮捕12件22人,提起公诉9件28人,涉案金额高达1360余万元。

在办案方面,我们还经过三年多对猎捕红珊瑚犯罪持续精准打击,公开出海捕捞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注重案后延伸,对量刑偏轻易引发案件频发情况提出完善立法意见被采纳。

《方圆》:与其他地方的生态检察相比,宁德似乎更注重“修复”?

施忠华:是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观上不愿意,或客观上丧失能力,导致受损生态环境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的情况,宁德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设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

比如,古田县检察院针对该县“湖城一体”生态环境特点,与县法院、林业局、森林公安机关共同倡议成立“生态修复工程基金会”,对破坏的林地开展专项补助;福鼎市检察院多次牵头召开公安、环保、涉案企业参加的污染环境案件损害赔偿协调会,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金”,目前有4家涉案企业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共计220万元,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一系列的生态修复基金的成立为生态修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近年来宁德检察机关探索“补植复绿”“生态损害修复基金”“异地修复”“替代性修复”等机制,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共办理生态环境修复赔偿案件163件,补种林木9400多亩,促使受损土地恢复植被,重披绿装。

《方圆》:办了这么多案子、做了这么多事情,您认为生态检察的价值何在?

施忠华:“查处一案、恢复一片、教育一方”,通过生态修复司法实践,既能达到惩戒犯罪、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又保障了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回应加强办案指导的基层需求

《方圆》:您在接受此次采访前和市“两会”作工作 告等公开场合频频谈及宁德辖区各县级检察院的品牌工作,作为宁德检察的领头人,请问您是如何让各地都有自己特色亮点工作的呢?

施忠华: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留下了“四下基层”的精神财富。基层检察院是我们整个检察工作的基石,也是我们向社会输出“合格法律产品”的第一道关隘,必须稳固、牢靠。

这几年我们紧密结合检察业务与队伍实际,完善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指导和帮助各地拾遗补阙,推动工作。

《方圆》:目前基层检察院比较迫切的需求是什么?

施忠华:我认为是加强办案指导。我们宁德地区这些年经济发展不错,检察机关硬件不缺,更主要的是“软件”问题,是提升办案能力的问题。我们认真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直接办案。

比如,我们办理的罪犯张某某减刑监督案,庭审中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罪犯张某某展开释法说理,引导罪犯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改造,争取早日成为守法公民,庭审效果良好,使罪犯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本次庭审中还开展了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之后制定了《宁德市检察院减刑假释案件出庭规范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方圆》:介绍了这么多,能最后谈一下对“检察官”这个职业的认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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