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

综 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战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健康四大战略行动,突出抓好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9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州全年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8%,优于省下达年度目标2.3个百分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24,同比下降4.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小,空气质量越好);丹寨县、镇远县、雷山县、施秉县、天柱县、从江县、黄平县共7个县进入全省8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较上年新增1个县,丹寨县、镇远县位列全省前二位。水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全州3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优于省下达年度目标15.8个百分点,其中:达到Ⅰ类水质断面10个、Ⅱ类水质断面21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省“水十条”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1位,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第10位,是全省排位最高的市州。全州土壤、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及核与辐射安全总体稳定。

一、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度,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24,同比下降4.7%,其中,综合指数低于全州平均的县有10个,占62.50%;高于全州平均的县(市)有6个,占37.50%。各县(市)排名依次为丹寨县(1.83)、镇远县(1.87)、雷山县(1.93)、施秉县(1.98)、天柱县(2.00)、从江县(2.01)、黄平县(2.13)、三穗县(2.17)、锦屏县(2.18)、剑河县(2.19)、黎平县(2.31)、麻江县(2.35)、岑巩县(2.52)、台江县(2.70)、榕江县(2.77)、凯里市(2.88)。(见图1)。

图1 2019年度各县(市)综合指数统计

16个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AQI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州平均数的县(市)有10个,占62.50%。各县(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丹寨县(100%)、雷山县(100%)、锦屏县(99.7%)、黎平县(99.4%)、榕江县(99.4%)、施秉县(99.2%)、黄平县(99.2%)、从江县(99.1%)、镇远县(98.9%)、三穗县(98.9%)、麻江县(98.3%)、天柱县(98.1%)、剑河县(98.1%)、凯里市(98.1%)、台江县(97.8%)、岑巩县(97.2%)。(见图2)。

图2 2019年度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统计

16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州二氧化硫均值为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均值浓度范围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均值浓度范围为4—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均值浓度范围为24—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细颗粒物均值为22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均值浓度范围为15—3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均值为1.1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均值浓度范围为0.8—1.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均值为8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均值浓度范围为59—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

2018年~2019年环境空气年均浓度统计表

注:一氧化碳指标浓度为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臭氧指标浓度为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均为参比状态值。

(二)城市酸雨

2019年度,凯里市降水pH月均值范围为7.58~8.27,年均值为7.89(同比上升0.02pH),全年无酸雨。

(三)城市降尘

2019年度,凯里市降尘量年均值为5.54吨/平方千米·年,同比下降2.46吨/平方千米·年,未超过南方城市标准限值。

二、全州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2019年,我州主要河流“两江一河”共布设32个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2个(其中:都柳江4个、舞阳河7个、清水江(含重安江、巴拉河)21个),水质优良率为100%。都柳江、舞阳河水质保持稳定,清水江水质明显改善。

2019年 “两江一河”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9年,全州开展了16个县(市)的31个(25个地表水型水源地和6个地下水型水源地)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评价, 全州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1、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凯里市开展12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凯里市里禾水库、金泉湖水厂、普舍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龙井水厂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019年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统计表

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5个县27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一次,22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019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统计表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全州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共172个监测点,开展一次昼间监测,每次监测20分钟。平均噪声值为64.1 dB(A),比2018年平均噪声64.2 dB(A)下降了0.1分贝。

2018年~2019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情况一览表

2018年~2019年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对比情况图

(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全州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671个监测点,开展一次昼间监测,每次监测10分钟。噪声监测结果范围值为32.2~71.4dB(A),平均值为52.0 dB(A),比2018年54.6dB(A)下降了2.6 dB(A)。

2018年~2019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一览表

2018年~2019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对比情况图

四、全州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黔东南州辐射环境质量仍保持在原有水平,全州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一) 电离辐射

1、环境地表γ辐射量率

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平均值为87nGy/h,在1985年贵州省陆地γ辐射剂量水平调查中全省陆地γ辐射剂量水平范围13.1~145.8 nGy/h内,未见异常。

2、γ辐射累积剂量

2019年,黔东南州γ辐射累积剂量率平均值为115.7nGy/h,在1985年贵州省陆地γ辐射剂量水平调查中全省陆地γ辐射剂量水平范围13.1~145.8 nGy/h内,未见异常。

3、环境空气中氡浓度

2019年,黔东南州空气中氡浓度平均值为15.8Bq/m3,低于贵州省2013年~2018年氡浓度平均值23.0Bq/m3,未见异常。

(二)电磁辐射

1、射频电场强度

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射频电场强度平均值为0.84V/m,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

2、射频磁场强度

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射频磁场强度平均值为0.0023A/m,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032A/m。

3、功率密度

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功率密度平均值为0.0032W/m2,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4W/m2。

4、工频电磁场强度

2019年,黔东南州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平均值为0.501V/m,工频磁感应强度平均值为0.0182μT,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5、电磁辐射污染源

2019年,黔东南州35个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督性监测,其射频电场强度范围为0.05~2.49V/m,其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

(三) 重点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2019年,对6家重点辐射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要求。

五、突发环境事件

2019年,以维护全州安全稳定大局为总目标,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切实抓好敏感时间节点环境信访维稳和应急值守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邻避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工作,着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要素保障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全年全州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六、措施与行动

(一)齐心协力,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持高位推动抓整改、坚持创新工作机制抓整改、坚持压实责任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保持州委书记、州长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工作推进机制,印发实施《黔东南州关于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期见底清零的实施意见》,实行重点难点问题分级包保机制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三抓三包”工作机制,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聚焦反馈问题、重点行业和群众关注等方面问题深入“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排查大提升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齐心协力,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五场战役”。在“蓝天保卫战役”方面。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整治攻坚行动,突出抓好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开展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问题整治等。在“碧水保卫战”方面。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积极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持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等。在“净土保卫战”方面。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持续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申 ,加快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等。在“固废治理战役”方面。扎实开展“清废行动2019”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行动,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摸底调查,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积极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在“乡村环境整治战役”方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完成畜禽禁养区调整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渔业发展,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加强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用水安全保障等。

(三)齐心协力,全力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制定《黔东南州州级生态村镇创建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生态创建,强化自然生态监管,深入开展“绿盾行动”等。

(四)齐心协力,持续推进“双十治理”工程。全面完成2019 年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任务。

(五)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实行“122323”工作机制。

(七)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强生态环保监管法制监督。配合做好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二是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州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检查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违法”三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四是推进跨区域跨流域交叉联合执法检查。我州与铜仁市、黔南州、遵义市和广西柳州市建立了生态环境交叉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州内相邻两个县市间以及施秉县与遵义市余庆县、黄平县与黔南州福泉市建立了生态环境交叉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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