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区采暖方案设计指引
适用范围:严寒及寒冷地区住宅小区。
1、基本原则
1.1 严寒及寒冷地区住宅小区应设集中采暖系统:
1)采暖系统热源优先采用市政热力供暖;
2)当不具备市政热力供暖条件时,应根据小区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暖热源方式;
1.2 户内采暖方式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统,应分户设置采暖热水集配器,按分户调控与计量系统要求设置入户装置。
2、采暖热负荷计算
2.1 住宅小区集中采暖系统按分户热计量设计,分户采暖热负荷计算应符合所在地区“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计算建筑总采暖负荷时,不考虑户间隔墙的传热量;在室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统加热盘管的选型计算中,应考虑户间隔墙的传热量。
2.2 户内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统,房间采暖设计热负荷应将房间设计温度降低2℃进行房间采暖负荷计算,或按常规散热器系统房间计算采暖负荷的90%~95%选取。
3、小区热力站设计原则
3.1 热力站的规模、位置及数量,一般应考虑下列原则:
1)热力站设计时,应采用经核实的建筑设计热负荷,其规模应根据用户长期总热负荷确定。分期建设的小区,应统一考虑热力站的位置和站房建筑,工艺系统和设备可一次或分期设计安装。
2)热力站最大供热范围以不超过本街区为限,且供热半径不应超过800m。
3)站房的设计位置宜靠近热负荷中心,应设置在地下层,以减少热力站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2 热力站主要设备的选型:
1)住宅小区的采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采暖进行设计。散热器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为85/60℃,风机盘管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为60/50℃,地板采暖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为50/40℃。
2)热交换器的单台出力和配置台数组合应能满足总供热负荷及其调节的要求。
3)在满足总供热负荷及其调节的要求的前提下,同一供热系统中热交换器的台数不宜少于2台,且不宜多于5台;
4)住宅小区采暖系统中,不设备用热交换器,当其中一台停用时,其余热交换器的换热量应能满足70~75%总计算热负荷需要。
5)在水-水换热系统中,宜采用结构紧凑、传热系统高、自动化程度高的板式换热机组。
6)住宅小区采暖循环水泵的设备参数应通过详细计算确定,宜按一用一备进行配置;并联运行时,总台数优选2台。
4、小区室外供热管 设计
4.1小区一次、二次管 的敷设安装方式应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小区绿化、总平面布置(包括其他各种管道的布置)、维修方便等因素确定。当采用直埋敷设的安装方式时,直埋敷设管道应采用钢管、保温层、保护外壳结合成一体的预制保温管道,采用无补偿冷安装敷设方式。
4.2 小区室外二次管 设计热负荷的确定,应综合考虑采暖区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应采用经核实的建筑设计热负荷。
4.3 小区室外二次管 应进行水力计算,其中近热力站的主干管运行比摩阻应采用规范要求的高值,以控制主干管管径;各建筑单体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装置;建筑单体内的采暖立管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保证系统最低点与最高点住宅单元之间的水力平衡,方便系统调试。
4.4 小区室外二次管 的布置,应考虑采暖负荷的分布、热力站位置、与室外其它管线的关系、与园林绿化的关系、地面建筑物位置以及地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六、小区水源方案设计指引
1、用水定额
1.1当小区总人数≤150000人时,用水定额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有关要求选用。
1.2当小区总人数>150000人时,用水定额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有关要求选用。
1.3如对当地自来水公司有要求时,则按当地要求执行。
1.4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 计算,不属于正常用水量。
2、市政管 水压
2.1了解小区周边市政管 的水压,根据小区地形确定各建筑市政直接供水楼层范围。
2.2直接供水的建筑楼层用户接管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一层为10m ,二层为12m ,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4m。
3、给水管道
3.1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 ,宜布置成环状 ,或与市政给水管 连接成环状 。环状给水管与市政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
3.2引入管管径计算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有关规定计算,或参照集团公司《住宅设计要求及标准》(2009年版)规定计算。
3.3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DN100mm。
3.4市政给水管DN≥100采用水泥砂浆衬里球墨铸铁管,DN<100采用衬塑钢管。
4、水表设置
4.1水表通常设住宅生活用水表、商业用水表、公共事业用水表。
4.2水表应设在水表井内,水表井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
4.2如当地自来水公司有要求时,则按当地要求设置。
5、无市政给水管 水源设计指引
5.1当小区周边无市政给水管 时,小区用水需自行解决。
5.2 水源选择前,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察。
5.3 水源地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体功能区划所规定的取水地段;
2)可取水量充沛可靠;
3)原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4)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5)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6)具有施工条件。
5.4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禁盲目开采。地下水开采后,不引起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及地面沉降。 并应征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
5.5 确定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
七、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设计指引
为了合理规划小区的水池水泵房,
减少设备投资,
便于日常维护管理,
制定本设计成本控制指引。
1、水池
1.1小区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计算;单体建筑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计算;计算生活水池容积时不包括市政直供水楼层的用水量。
1.2当采用叠压无负压给水设备供水时,不设生活水池。
1.3消防水池容积按水池服务范围内最大一栋建筑消防用水量计算。
1.4当室外给水管 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 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1.5生活、消防水池应分别设置。
2、水泵房
2.1水泵房应与水池贴邻设置。
2.2水泵房内一般包括生活给水系统供水设备、消火栓系统供水设备、自动喷淋系统供水设备。
2.3消防供水设备按泵房服务范围内最大一栋建筑所需流量及扬程选型。
2.4消火栓系统静水压力大于1.0MPa、喷淋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采用减压阀或双出口泵分区。
2.5生活给水系统除市政直供楼层外,其它楼层需分区加压供水。分区采用多套供水设备分区,一般按8~10层范围一个分区考虑;如果当地自来水公司有要求时,则按当地要求设置。
2.6生活加压给水泵按如下原则选用:应设置备用泵;采用DL、LG、GDL立式离心泵。
2.7消防水泵采用XBD立式消防泵,或以当地委托的消防公司设计为准。
3、水池水泵房布置应考虑的因素
3.1小区规模及小区内各建筑性质。
3.2小区地形、地势。
3.3小区周边市政给水管 水压情况。
3.4市政规划路或现状路的影响。
3.5小区分期开发建设计划。
八、小区竖向方案设计指引
1、设计原则
1.1 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场地设计的竖向趋势应和原状地形基本保持一致。
1.2 力求场地内土方工程总量最小化,并做到场地内土方填挖平衡,减少土方的内外运输。
1.3 场地竖向设计应处理好场地竖向土方工程和建筑基础埋深、室外综合管线敷设的关系。满足场地内的管线敷设和市政管线的衔接。
1.4 避免出现高边坡和高挡墙。若确实无法避免,应力求高边坡和挡土墙的高度最小化,并将之设计在用地红线处,保证良好的场地内的竖向空间。用地红线处的高边坡和高挡墙布置要满足规划要求的建筑红线退缩。
2、设计指引
2.1 总体规划中的建筑布局应考虑场地竖向因素,合理组织场地内的道路交通系统。居住组团内道路纵坡最小0.3%,最大4%,局部可考虑不大于8%的坡度。组团之间的道路按市政道路的要求考虑纵坡。
2.2 场地内的设计标高总体上应高于场地周边的市政道路,尤其是与市政道路相通的出入口区域。
2.3 应适当考虑相邻楼宇首层地面的高差。较陡的山地地形上的高层住宅的首层宜考虑设置局部架空花园和大堂。
2.4 景观湖周边应考虑约2/3以上的亲水界面。紧邻景观湖的高平台的标高不得高出水面2.5米。湖内水面跌落高度不得大于2米。
2.5 应结合山地地形设计山地别墅,设计局部半地下室。
九、地下室平面方案设计指引
(一) 地下室设计
1、使用范围
住宅小区内的地下室
2、地下室的使用功能
2.1原则上地下室只考虑以下使用功能:
(1)机动车库;
(2)设备用房;
(3)非机动车库;
(4)住户储物库房;
(5)人防用房;
(6)半地下的临街商铺。
2.2 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是地下室首先必须设计的主要功能。
2.3 非机动车库和人防用房是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而设的功能。
(1)非机动车库:政府职能部门如没有明文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库,一般不设。
(2)人防用房:因人防用房为不可销售面积,应将人防用房放在后期考虑。
2.4住户储物库房不是地下室必须设计的功能,原则上不考虑设置。只有当工程成本增加极少并且有利于销售的情况下才考虑设计此类功能
3、地下室的平面特征
按平面布置方式分类:
A.独立地下室:主要位于18层以下塔楼附近与塔楼完全分开的地下室,主要用于机动车库。
B.塔楼地下室:18层以上塔楼因结构埋深要求而形成地下室,可以用于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和住户储物库房。
C.综合地下室:塔楼地下室向外延伸连通而成的地下室,可以综合布置各种功能,同时可以利用塔楼地下室周边停放机动车。
4、地下车库设计原则
4.1 控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使用功能,力求地下室建筑面积使用效益最大
化。
4.2 原则上城市盘不考虑地面停车。
4.3 原则上不设置机械车库。
4.4 尽量考虑综合地下室。
4.5 地下车库之间尽可能相互连通,减少地面汽车出入口。
4.6 根据开发建设的特点,原则上小区首期不考虑设置地下车库。
4.7非采暖地区宜结合景观绿化设计自然通风采光的半开放式生态地下车库。
4.8 寒冷地区宜结合景观绿化设计自然采光的阳光地下车库。
5、地下车库的外形
5.1地下室的外形应规则简洁,总体尺度应符合本指引中的车位和车道尺寸模数。
5.2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以支护形式优先考虑自然放坡来控制。
6、汽车出入口位置和人员出入口位置
6.1 应做到人车分流。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应避开小区人行主入口。
6.2 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不应布置在住宅客厅和卧室的门窗的前方,避免遮挡景观视野。
6.3 与小区景观环境统一设计。
6.4 人员出入口应首先考虑利用塔楼的垂直交通。独立地下车库的人员出入口应利用防火疏散楼梯相对住宅均匀布置
7、车位和车道
7.1 停车位尺寸要求:
中高端/中端楼盘:一个车位保证满足2400mm×5300mm
高端楼盘: 一个车位保证满足2700mm×5700mm
(在人行出入口附近考虑5%数量的2700mm×6000mm车位)
7.2 车道宽度要求:中高端/中端楼盘:5500mm
高端楼盘: 6000mm
7.3 原则上车道两侧都应优先考虑布置车位。
7.4 塔楼下方空间应尽可能利用布置车位,局部可考虑进行结构转换,对多层地下车库尤为有效。
8、地下车库层高
8.1 车位(车道)高度
中高端/中端楼盘车库:车位处净高:2.0m;车道处净高:2.2m。
(不含地面耐磨层、找坡高度、上空设备高度)
华府楼盘车库:车道及大部分车位处净高:3.0m;
局部车位尾部处净高度:2.5m
(不含地面耐磨层、找坡高度、上空设备高度)
8.2 设备管道高度
1)设备管道高度考虑通风管道和消防喷淋。中高端楼盘不大于550 mm(含安装尺寸),华府楼盘不大于600 mm(含安装尺寸),并应尽量按最小高度设计。
2)设备管道应尽量避开梁高较大的位置。局部设备管道交叉的位置,建议结构考虑宽扁梁或单向的反梁。
3)车库内通风管道主要应布置在车位尾部。
8.3 地面找坡层高度
1)按集团标准设计最大厚度不大于150mm
2)坡度不大于0.5%
3)地面不考虑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布置在车位尾部
9、地下车库柱
9.1 应根据最优化的车位布置结构柱 ,柱 可不用完全对齐。
10、防火分区的划分和疏散楼梯的设置
10.1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优先考虑合用塔楼楼梯作为地下车库疏散,减少独立的出地面疏散楼梯,有利于地面景观环境。
10.2 应考虑合用防火分区间独立的出地面疏散楼梯。
10.3 应考虑合用防火分区之间通风井。
11、人防地下室
11.1 人防区应首先考虑设置在塔楼下方地下室区域。但不应影响塔楼下方的车位布置
11.2 人防区不宜设计在独立地下车库内
11.3 人防专用的疏散口部楼梯地面尽量考虑平时掩埋
12、地下设备房
12.1 小区内设备用房应尽量集中布置。应尽量设置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并且设备用房应设置在塔楼下;当无地下车库可利用时,应尽量在塔楼下方设置地下设备用房,利用塔楼楼梯疏散。
12.2 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应紧靠疏散楼梯或车库出入口布置以便直接疏散。
13、自行车库
13.1 位置首先应考虑设置在地下室塔楼区域。
13.2 应尽量考虑设置塔楼夹层。
14、地下室顶板
14.1 地下室覆土厚度要求:
1)原则上按照覆土800mm操作;
2)由于种植大树或者敷设管线需要时,可局部堆高或下沉。
(二) 地下室电气设计
1、设计原则
在满足国家规范前提下,地下室电气设计尽量做到节约投资和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2、地下室变配电所
1)地下电房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位于低洼处;
b)有可靠的预防洪水、雨水、地下水等进入和排出措施,电房内不得有积水及明显潮湿现象;
c)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去湿设备;
d)排水泵由双回路供电。
3)电房面积和尺寸应通过设备平面布置确定,做到布局紧凑合理,留有适当的设备搬运空间和1~2个配电柜备用安装位置。
4)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不占或少占停车位。
5)在主电房附近宜设一个小区共用、兼作电气值班、维修、备品存放的房间,面积10㎡左右,并方便出入。
6)电房不应设在卫生间、厨房正下方,无法避免时,需作双层板。
7)变压器尽量避免设置在住宅正下方,无法避免时,顶部需做双层板并在板间做隔热处理,并采取适当防电磁波措施。
8)地下室不止一层时电房不宜设在最底层,只有一层地下室时电房地面完成面标高应比门外地面高不小于150mm,并有其他可靠的防排水措施,电缆沟内应不积水。
9)配电设备顶部净空高度不小于600mm,当由柜顶进出线时不小于1000mm。
10)需考虑电缆进出地下室穿越外侧剪力墙的位置、高度以及电缆敷设、弯曲所需空间位置;地下水位高于电缆进出口位置的地区,不宜在电房内设防水套管;进出地下室电缆数量较多时应设电缆进出线小间。
11)强、弱电电缆从室外直接进出入人防工事时,需设置强、弱电电缆防爆波井。
12)根据小区智能化设计、物业管理单位及当地管理部门要求的位置、大小设置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监控中心、电信机房、弱电间、强弱电竖井等。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监控中心尽量合并设置。
3、柴油发电机房
1)柴油发电机房设于地下室内,位置不宜低于地下二层,应靠近一级负荷中心及变配电所。
2)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停车位。
3)不应设于住宅正下方。
4)机房进风井、排风井的尺寸需考虑安装消声片所需空间,房内预留安装水淋消烟设施的位置及给排水条件,排烟井应按环保部门要求直通塔楼顶部。
5)机房地面完成面或机组基础标高应比门外地面高不小于150mm。
6)机组顶部净空高度不小于1200mm,并满足安装环保设备所需高度要求。
7)机房设置满足当地消防部门最低验收标准的消防设施。
4、地下室照明
1)地下汽车库照明设计照度标准按:车道30lx,停车位20lx。
2)地下室照明灯具采用简易支架式单管荧光灯,配三基色T8管光源、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不低于0.9。
3)车库照明在照明配电箱人工集中控制,按隔灯控制原则配电。
4)灯具、火灾探测器位置应结合梁位、大型通风管、喷淋头的位置确定。
5、桥架敷设
强、弱主电缆桥架或线槽在停车位上空敷设,管线密集处应与通风、给排水专业综合考虑决定具体位置,管线最低安装位置需满足集团对相应档次地下室车道及停车位净空高度的要求。
(三) 地下室给排水设计
1、基本原则
1.1水池水泵房应尽量布置在塔楼下,泵房内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少占或不占地下停车位。
1.2水池不应与电气设备房贴邻设置,无法避免时,应做双墙处理,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1.3主干管应在塔楼底或沿停车位布置。
1.4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计算车道或停车位净高时,应考虑120mm喷淋头高度。
2、给水系统
2.1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不设置地面冲洗给水系统;柴油发电机房预留环保消烟除尘用给水管。
3、排水系统
3.1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的车道出入口处设置截水沟;车库内不设置排水沟,地面排水利用建筑找坡,坡向集水井。
3.2管材选型
3.2.1地下室排水管DN<100采用镀锌钢管,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埋设在结构层内的排水管不考虑防腐,埋设在结构层下的排水管应视具体情况考虑防腐。
3.2.2生活水池放空管、溢流管采用薄壁不锈钢管;消防水池放空管、溢流管采用镀锌钢管。
3.2.3潜污泵排水管采用镀锌钢管。
3.3技术要求
3.3.1电房内地沟排水就近接至地下室集水井,集水井启泵水位不应高于地沟底标高。
3.3.2电房上方不应布置卫生间、厨房等用水房,如条件限制时,结构应做双层板处理。
3.3.3平时汽车库内(含自行车库),采用1m×1m×1m集水井,当有多个集水井时,每个集水井设一台潜污泵。只有一个集水井时,设两台潜污泵;汽车出入口坡道截水沟处集水井尺寸按计算确定,设两台潜污泵;当人防战时用水房集水井兼作平时集水井时,集水井尺寸按人防要求确定,设一台潜污泵。
3.3.4水泵房集水井采用1.5m×1m×1.5m集水井,设两台潜污泵。
3.3.5消防电梯集水井不应直接设在电梯井内,应设在电梯临近处。集水井底低于电梯井底不小于0.7m,有效容积为2.0m3,设一台流量不小于10L/S的潜污泵。
3.3.6当潜污泵电机功率小于7.5KW或出水口管径小于DN100时,采用移动式水泵,否则采用固定式水泵。
3.3.7当有两层及两层以上地下车库时,仅在最底层设置集水井,其它各层设地漏及排水管;当地下车库为人防区时,地漏采用防爆地漏。
3.3.8地下室集水井采用镀锌钢格栅盖板(格栅间距20),下衬一层18目防鼠不锈钢钢丝 ;水泵房集水井采用镀锌格栅双格盖板,下衬一层18目防鼠不锈钢钢丝 。
4、消防系统
4.1消火栓系统
4.1.1独立地下汽车库、与塔楼合建的地下汽车库消火栓自成系统时,Ⅰ、Ⅱ、Ⅲ类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Ⅳ类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4.1.2与塔楼合建的地下汽车库且消火栓系统与塔楼一并考虑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最大一栋建筑考虑。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2.1地下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等级Ⅱ级设计。
4.2.2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具体见下表:
4.2.3喷头布置应考虑结构梁的位置,喷头间距2400mm≤S≤3600mm,距端墙的距离S≤1700mm,喷头向上布置,采用直立型喷头。
4.3设备用房自动消防系统
4.3.1设备用房与地下汽车库合建时,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3.2设备用房独立设置且附近没有自动喷淋管道时,柴油发电机房、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应考虑设置其它自动灭火系统。
4.3.3其它设备用房当地消防局没有要求时,则不考虑自动灭火系统;当地消防局有要求时,则按当地消防局要求。
4.4建筑灭火器配置
4.4.1地下汽车库按中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
4.4.2地下汽车库灭火器配置应按计算结果,再乘0.65的修正系数。
5、水池水泵房布置
5.1水池
5.1.1生活水池原则上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若当地有特别要求或对供水水质要求较高时,可采用不锈钢组合焊接式水箱。生活水池应采用独立的结构形式。
5.1.2生活水池(箱)宜设在专用的房间内,其上方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
5.1.3小区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计算;单体建筑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计算;计算生活水池容积时不包括市政直供水楼层的用水量。
5.1.4当采用叠压无负压给水设备供水时,不设生活水池。
5.1.5服务小区用生活水池或生活水池容积较大时应考虑分成能独立使用的两个(格)。
5.1.6消防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容积按规范计算。
5.1.7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0m3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1.8当消防水池容积包括室外消防储水时,应考虑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口或取水井。
5.1.9寒冷及严寒地区的生活水池、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5.1.10生活、消防水池应分别设置。
5.2水泵房
5.2.1生活供水原则采用变频调速供水设备;在市政供水满足小区用水要求,且当地供水部门有要求的情况下,才采用叠压无负压给水设备供水。
5.2.2加压给水泵按如下原则选用:应设置备用泵;采用DL、LG、GDL立式离心泵。
5.2.3消防水泵采用XBD立式消防泵,或以当地委托的消防公司设计为准。
5.2.4水泵房宜靠近用水大户布置,水泵机组运行噪声应符合国家规范有关规定。
5.2.5水泵房内应设排水设施;通风应良好,不得结冻。
5.2.6水泵房高度应满足水泵、气压罐、控制柜、管道的安装要求。
(四) 地下室通风系统设计
地下室通风系统包括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平时通风系统和消防防排烟系统,为了全面控制地下室通风系统的工程设备投资及设计质量,制定本成本设计控制指引。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
1、地下汽车库
1.1 设计依据
1.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4条:地下汽车库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1.1.2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第6.3.4条: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计算,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其排风机宜选用变速风机。
相关条文说明中规定:汽车出入不频繁时,实际换气量可以减少,故宜选用变速风机以作调整。
1.1.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第4.4条:
1)按单层停放的汽车库,排风量按体积换气次数计算:
当车库层高小于3m,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当车库层高大于3m,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商业建筑汽车出入频率较大时,按6次/h换气次数;
出入频率一般时,按5次/h换气次数;
住宅建筑等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按4次/h换气次数。
2)汽车全部或部分为双层、多层停放时,宜按每辆车所需排风量计算:
商业建筑汽车出入频率较大时,取每辆车500m3/h;
出入频率一般时,取每辆车400m3/h;
住宅建筑等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取每辆车300m3/h。
1.2 地下汽车库通风风量计算的设计指引:
1.2.1 单层停车库的平时排风风量:当车库层高小于3m,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当车库层高大于等于3m,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住宅建筑的地下汽车库按4次/h换气次数计算排风风量。
(注:汽车库的风量计算面积应按照车库实际使用面积计算,不应按照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计算)
1.2.2 消防排烟风量:按实际高度和6次/h换气次数计算排烟风量。
1.2.3 平时送风系统设计:当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内设有分布均匀且可开启的门窗,或有开敞的车辆出入口时,采用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的通风方式;当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机械进、排风系统,进风风量按该防火分区的50%排烟风量选取。
1.2.4 消防补风系统设计:当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内设有分布均匀且可开启的门窗,或有开敞的车辆出入口时,采用机械排烟、自然进风的排烟方式;当开敞的车辆出入口设置有防火卷帘或防火分区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设置消防机械进风系统,补风风量按照排烟风量的50%选取。
1.3 地下汽车库通风风机设备选型的设计指引:
1.3.1 平时排风风机兼作排烟风机;平时送风风机兼作消防补风风机。
1.3.2 排烟风机的设备风量应根据计算排烟量考虑1.1的安全系数。
1.3.3 排风风机按双速风机设计,采用3:2的变极调速控制,风机高速运行排烟,低速运行排风,成本低,节能效果好。
1.3.4 送风风机的设备风量按排烟风机的50%设备风量进行选取。
1.4 地下汽车库通风管路的设计指引:
1.4.1 车库排风主干管的控制风速按平时低速排风风量计算,风速取9~10m/s;风机高速运行排烟时,风管主干管风速约为15m/s,满足消防规范要求;车库送风主干管的控制风速按9~10m/s,消防补风主干管风速约为15m/s。
1.4.2 车库送风、排风风管主干管的控制尺寸:高档楼盘的地下车库,风管设计最大高度为500mm,其中风机房内以及风管主干管进出机房的局部空间,受空间限值时风管设计高度可控制在800mm以内;其它楼盘的地下车库,风管设计最大高度为400mm,其中风机房内以及风管主干管进出机房的局部空间,受空间限值时风管设计高度可适当增加,但应保证风管下车位的净空高度2.0m和车道的净空高度2.2m。
1.4.3 地下车库采用风管式机械通风系统,按上排风进行气流组织设计,风管管路应尽量布置在停车位上方,通风风口的布置应保证气流分布的均匀,减少通风死角。
1.4.4 地下车库排风风口兼排烟风口,风口的布置应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风口距最不利排烟点的有效距离不应大于30m。
1.5 其它:
1.5.1 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中,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防烟分区的划分采用从结构顶板下突出不小于0.5m的结构梁。对于单层停车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防火分区,应分为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设计一套排风系统,即该防火分区按两套排风系统进行设计;当需要设计机械送风时,按一套送风系统进行设计。
1.5.2 排风风机、送风风机应尽量布置在风机房内,当风机设备风量大于30000m3/h时宜采用落地安装,风机宜采用低噪声箱型离心风机。
1.5.3 地下汽车库排风系统的排风风口宜采用侧式安装,风口采用单层百叶。
1.5.4 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应设计对内的消声措施,优选风管式消声器;对于高档楼盘的地下汽车库,当通风系统噪声对外影响比较大时,还应设计对外的消声措施。
1.5.5 风机房的设计尺寸采用满足风机安装、维修需要的最小尺寸,不宜过大。
1.5.6 其它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地下自行车库
2.1 设计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第4.1.4 条及其条文说明中规定:自行车库为戊类物品库,自行车以及摩托车库为丁类物品库。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第6.1.3条及其条文说明中规定:丙、丁、戊类物品库宜采用密闭防烟措施。
2.2 通风系统设计指引:
1)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采用自然排烟;
2)人防工程内的地下自行车库,按3~4次/h换气次数设计机械通风系统,消防采用密闭防烟措施;
3)其它地下自行车库,按3~4次/h换气次数设计机械通风系统,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排烟系统由当地消防部门规定。
3、地下室设备用房
3.1 电气设备用房:
1)电气设备用房的通风风量按房间散热量计算或参照通风指标估算确定。
2)地下室风冷发电机房位置设计时,应与土建专业协调解决尺寸比较大的冷却排风、进风风井的位置,防止送风、排风气流的断路,影响发电机排热效果。
3)地下电气设备用房不考虑消防排烟;电气设备用房区,长度超过2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计排烟措施,内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应与设备用房的排风系统结合设计,以简化系统设计。
4)地下室发电机房的房间通风系统应设计为独立系统。
5)电气设备用房的通风系统不应与车库通风系统共用一套系统。
3.2 水泵房、制冷机房、锅炉房、换热站等:
1)该类房间的通风系统不宜与其它房间共用一套系统,防止噪声的传播。
2)对于高档楼盘的地下车库,当该类房间的通风系统噪声影响车库或室外住宅时,应设计消声措施。
4、其它:
4.1 地下室通风风井与通风机房应相邻设置;车库内同一防火分区的2个排风机房应尽量分散布置,以方便布置排风风管;不同防火分区的风井宜共用,以减少地下室风井的设置数量;通风风井与通风机房应尽量布置在地下室不占用停车车位的区域。
4.2 地下室的排风风井、送风风井在首层地面的设计,应尽量保证规范要求的距离,既要防止送、排风气流的短路,又要防止排风对小区人流的影响。
4.3 土建专业应对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设计加压送风风井。
十、主体结构方案设计指引
1、主体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
1)选择合理的结构体系。
2)结构平面形状应尽量简单、规则,尽量减少扭转的影响。
3)建筑物竖向体型宜规则、均匀,刚度变化均匀。
4)结构布置要受力明确,传力途径直接简单。
5)保证构件的延性,避免脆性破坏。
6)保证足够的结构刚度,满足高层建筑结构位移的要求,减小结构的P-Δ 效 应。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构在地震中失稳和倾覆。
7)尽量减轻结构的自重,减少地基土压力,减小结构的地震反应。
8)加强结构空间整体性能,宜有尽可能多的超静定次数,具有多道抗震防线。
9)结构构件的设计应遵循“强节点弱构件、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压弱拉”的原则。
2、主体结构体系的选用原则
2.1、高层建筑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度和变形能力;
2)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重力荷载、
3)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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