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针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整治,重点查处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扰民现象。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作业。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午间及夜间施工的,应依法到环保部门办理建筑夜间施工审批手续,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整治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30日,分3个阶段实施。5月12日至5月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辖区内在建的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深入工地走访,签订行政指导意见书,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全面了解有关规定。5月21日至6月23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每天安排队伍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施工的违规行为,考试时间段(6月7日-9日和21日-23日)考点周边严禁任何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立即制止,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曝光,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予以顶格处罚。6月24日至6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回顾,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综合协调,研究形成长效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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