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生活垃圾也当禁

□河北农民 通讯员 秦海保 侯占仲

3月1日下午4时许,在成安县西部某村(何横城),原红砖场南百米处,一条南北走向宽阔柏油路面上浓烟滚滚。笔者近前看到,在路面西侧,前些日子堆积的大大小小几处食品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已烧成灰烬,个别处仍在冒着青烟。一年近6旬老汉正用铁锨铲土压埋。路面东侧,停置二辆小汽车,一辆写有“禁烧车,”一辆标有“xx工业区<商城工业区>禁烧指挥部。”车旁,一中年干部模样的人正用手机通话。

于此,我想起近年在走村访友中,不时在一些村的街巷垃圾点、村头池塘生活垃圾聚存地、乃至乡间便道旁,有生活垃圾在焚烧的现象,往往气味刺鼻,令路人掩面。无疑,焚烧农作物秸秆,经政府有关部门多年齐抓共管,特别是秸秆还田服务到位,广大农民认识到秸秆粉碎还田益处,禁烧大见成效。然而,笔者也发现在一些村民潜意识中,好像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生活垃圾禁烧割裂开来,对不时所见的垃圾焚烧掉以轻心,乃至视无赌。事实上,由于不少生活垃圾属塑料成份,其材质特殊,在焚烧间产生的气味更加刺激人的气管,因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也更甚。

那天,我在村内大街上看到乡政府悬挂的醒目红色横幅标语:“发现一把火,罚款并扣留。”我甚感欣慰,这把火不应单是焚烧秸秆,还须涵盖街巷、村头、池塘乃至乡间便道上的垃圾焚烧。唯有全盘抓禁烧,严厉执法惩治,方能使得禁烧长期有效、深入人心,还乡村扑面清风、靓丽、文明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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