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通 2021年前三季度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今年1—9月,佛山现场检查企业21561厂次,立案处理企业641宗。
此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工厂将油桶开盖刨直成铁皮后进行出售,厂区未配套相应污染防治设施,也无规范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按照今年3月出台的《佛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制度(试行)》,切实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精神,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与上述案件7名赔偿义务人协议约定,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共计约292万元,由非法提供危险废物的5家企业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60%的份额。
上述案件只是佛山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佛山重拳治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全市今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宗,已经结案7宗。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更好地助力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佛山今年聚焦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和服务基层三个重点,不仅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还开展普惠性环保政策与典型治污工艺执法宣传工作。同时,全市已组建7支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与具有一定环境应急设备物资共21家企业建立协作联动机制,28个镇街与第三方环境应急监测机构建立应急监测协议机制,通过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唐来奎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继续做好服务企业,净化营商环境,并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佛山市“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通讯员】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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