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矿山治理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有新规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 极出台措施,全力做好矿山治理项 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济宁 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 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各项 要求,2019年启动或2020年具备 施工条件的矿山治理项目全面落 实矿山治理项目扬尘管控措施;凡 矿山治理项目必须做到堆场堆料 等扬尘面100%全覆盖,必要时采 取洒水降尘措施;凡矿山治理项目 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出入口及作 业区要设置24小时全时段监控设 备,并接入局大气污染防治视频监 控平台。若违反任一项,将一律不 得施工。

我市将严格落实《济宁市非道 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分 工方案》《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用车 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的通知》关于非 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运输车辆管 控要求,针对2019年启动或2020 年具备施工条件的矿山治理项目 须提 《矿山治理项目非道路移动 机械管理台账》和《矿山治理项目 柴油货运车辆管控清单台账》备案 资料,否则,一律不得施工。

我市还将按照《济宁市露天非 煤矿山及涉矿工程综合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矿山治理 项目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排查出的 非法采矿风险点列入项目清单,针 对问题项目制定“一项目一策”整 改方案。同时,落实矿山治理项目 现场看守制度。此外,我市将督促 各县市区局开展矿山治理项目大 气污染防治风险现场排查工作, 针对 2019 年已启动或 2020 年已 具备启动施工条件的项目,3 月 25日前上 出入口及作业区视频 监控安装进度及接入市局大气污 染防治视频监控平台情况、《矿山 治理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 账》《矿山治理项目柴油货运车辆 管控清单台账》备案资料以及矿 山治理项目现场看守人员名单和 看守员留驻现场问题反馈台账建 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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