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在分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城市环境管理要求等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功能区的划分和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城市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其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其中,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西安市市域规划区域,包含13个行政区(县)及7个开发区。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单元243个,区划面积983.778km2,覆盖人口678.61万人。其中0类区划单元共计1个;1类区划单元共计95个;2类区划单元85个;3类区划单元60个;4b交通枢纽类区域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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