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明确,到2024年的目标为:深圳全市噪声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噪声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形成齐抓共管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噪声严重污染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噪声敏感建筑物得到有效防护;深圳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 络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功能区、区域、道路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络初步建立;群众反映的突出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
《行动方案》提出“1+4+5”共10条综合性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措施,从规划源头预防、四类噪声防治、持续加强监管等全流程覆盖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过程。
《行动方案》紧紧围绕深圳市声环境质量和噪声污染现状,及市民关心关注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狠抓道路交通、施工场地、工业企业和社会生活四个重点,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任务,同时制定并细化噪声分类管理名录任务,提出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噪声控制机制,以“后建服从先建”原则,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降噪责任。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
同时,作为国内科技发明与利用最活跃的城市,《行动方案》还强调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对监管执法效能进行优化。要严格落实和持续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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