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区属公司、各企业:
随着全社会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愈发重视,国家陆续修订完善多部环保法律法规,同时出台“气十条”、“土十条”、“水十条”,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工作更加全面、更加严格。
请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区属公司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企业、村居积极参加;同时,欢迎有需要的企业自行填写 名表,自行主动 名参加。
培训对象:属地基层环保管理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和环保管理人员
培训地点:环城东路383号丽洲大厦三楼大会议室
名方式:点“阅读原文”,填写 名表。
注:会场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乘坐公交,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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