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饮水无小事。日前,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2019年第2号“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顺德区乐从水厂、龙江水厂取水口前移和西登水厂关停等项目未能按时完成,顺德要限期查明原因、公开整改方案。
根据《佛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顺德区需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顺德区乐从水厂、龙江水厂取水口迁移和西登水厂的关停。截至7月18日,乐从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仍在施工中、龙江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尚未开工、西登水厂仍未完成关停,而此前顺德区有关工作 告从未提及上述工程会延期完成。
据了解,乐从水厂、龙江水厂现有的取水口由于面临的污染风险相对较高,计划将取水头部迁移至顺德水道藤溪水源保护区内重建。上述项目与西登水厂关停项目一样,均已筹划和实施多年。今年5月,佛山海事局还发布通告称,即将在顺德水道龙江二桥上游约2.3km左岸处,进行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取水头部工程,此后未见新的进展。
督查令中说,请顺德区人民政府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请顺德区纪委监委分析工程滞后原因,厘清责任,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推进不到位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请于督査令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 市环委会,同时抄送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督查和信息公开科并主动公开;自 送整改方案后每月10号前向市环委办 送上月工作进展,直至任务完成。
佛山在2017年建立了“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制度,对影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久拖未决的重难点环境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督查,督查令经市委书记、市长或受委托的市领导同意后发出。今年的“1号”督查令在3月发出,命令开展全面攻坚广佛跨界河流劣Ⅴ类国考(省考)断面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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