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开4张罚单 罚款8万余元

千龙 北京9月5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8万余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5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7日询问调查,依据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出具的检测 告,认定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排放废水中污染物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23042万元罚款。

通环监立字[2017]第5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1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

通环监立字[2017]第5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1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制版车间产生的冲板废水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直排下水管道,造成危险废物流失,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

通环监立字[2017]第5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1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或本市规定进行排污申 登记、缴纳排污费。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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