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的这个法庭,一年审结200多件环境类案件

交汇点讯 11月4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揭牌。去年10月以来,这个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一审案件的法庭,对接14家检察机关,为重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地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目前已审结环境资源诉讼案件200余件。

2019年7月1日,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正式启动。同年10月29日,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在玄武区人民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一年多来,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注重最大程度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审结公益诉讼8件,确定生态损害赔偿总金额4.7亿余元。同时,该庭还高效审结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依法审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4.10”重大污染环境专案,即“某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在玄武法院,是玄武区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玄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玄武区委书记闵一峰表示,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玄武区将深度融入南京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心公园建设,打造美丽玄武,将全情支持玄武法院履职尽责,创新打造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样板标杆,将全面推动职能部门靠前服务,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当天,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步揭牌。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玄武法院将“积极支持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工作。在相关案件中依法判决将赔偿修复资金支付至基地适宜项目用于替代性修复;依法判令有关责任人到基地以补种树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依法判令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责任人在基地通过劳务代偿等方式对环境进行修复。”“探索将案件审理中依法没收的野生动物选择基地适宜场所进行放生。” 紫金山是南京的“绿肺”,当天,与会领导在燕雀湖放养4只白天鹅,现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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