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环保数据造假,河南开出“药方”:谁签字谁负责!

近日,因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山西省临汾市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该地主要负责人也在8月7日被生态环境部和山西省政府联合约谈。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通 ,涉事的临汾市环保局局长、办公室主任也因给监测设备洒水、堵塞采样头等,分别被以判处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环保数据造假虽不是第一次出现,但法律也证明,其代价是巨大的。

8月7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王红卫首次对我省印发实施的《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解读:“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据王红卫介绍,《实施方案》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行政干预,明确了环境监测机构“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最规范的科学方法、最严格的质控手段、最严厉的惩戒措施,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环境监测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实现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坚决防范不当干预、加强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管、严惩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等7项23条内容。

创新:形成责任分工表,增加对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管等内容

王红卫介绍,目前我省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迅速,重点排污单位体量较大,所以《实施方案》相比国家《意见》还有两个方面的拓展与创新,具体为:

在明确部门责任方面,我省结合实际,对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设置和完成期限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责任分工表。

此外,针对我省已有的109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2771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方案》对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与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监测行业自律、部门之间监督协作、加强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管、排污单位建立监测质量体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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