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 未喷绘环保编码禁入施工现场

2019年以来,济南市持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力度,先后划定低排放控制区,实施统一环保编码登记,严格成品油市场监管,并将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列为防治重点。通知要求,从7个方面严格落实防治措施。

(一)严把源头使用关口,在济南市低排放控制区内规范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购或租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规定要求,高排放或未喷绘环保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入施工现场。

(三)从正规渠道购买机械设备用油,留存进货凭证、发票,建立台账备查。在用机械不得违规使用渣油、重油或普通柴油等低劣油品,从源头减少超标排放、冒黑烟等污染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对冒黑烟、未喷绘环保编码的机械设备,责令其停用或撤场维修。

(五)出入工地的流动加油车必须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随车持有车辆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建筑工地按需用计划限量进场燃油,未经许可不得私设存储油罐,严禁存储不达标燃油;少量留存燃油时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通风良好,设置严禁明火标志,配足消防灭火器材。

(七)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清单、台账,做好相关信息汇总上 工作;自有或租用的机械进撤场前通过指定管理系统或微信小程序据实填 机械信息和使用状态,确保机械使用全过程可管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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