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模式走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山东范儿”

预约登记、信息反馈、案件会商、现场接待、跟踪回访,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通知》,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全省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接待日,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受到了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的广泛关注。

行政与司法联合建立企业服务日的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该制度以“请进来 解愁盼”为主题,核心目的在于通过“五步”模式真正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答疑解惑,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环境诉求和实际困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为拥抱“高精尖”产业腾出空间,用实际行动探索出一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发展之路。山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然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环保方面的问题,常常会苦恼如何应对,如何破解难题。推动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山东探索开展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企业带着问题来,放下包袱、畅所欲言,相关部门瞄准问题去,精准解答、耐心服务,能够更好地推动企业增进政策理解,实实在在地解决当前遇到的问题,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增添发展信心。同时,在接待服务过程中,相关部门也能够了解掌握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主动纠偏纠错,倒逼提升专业能力、优化办事流程。这样的做法,何尝不是一种“双赢”?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无论是加强环境保护,还是优化营商环境,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从细节做起,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从市场主体切身需要出发。特别是生态环境部门、司法部门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靠真心真情优化服务;又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地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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