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已成环境违法的“杀手锏”

上周五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盛勇军主持召开了桐乡市十五届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环境保护法》,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送审稿)》、《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桐乡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送审稿)》等多个议题。

这次会议上,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的重点要点和对桐乡经济转型发展的推动力,以及2015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是与会人员讨论的热点。今年,这两块内容,对桐乡广大企业来说都是不容忽视的核心问题。

伴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环保政策方面有了新突破。这不仅增加了政府、部门和企业各方面的法定责任,还授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行政权力。

显而易见,新《环保法》不是“棉花棒”,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杀手锏”。今年,桐乡已累计曝光环境违法企业40家次,环境违法“黑名单”信息42起。

值得一提的是,桐乡执行新《环保法》最严条款,开展了“雳剑Ⅰ号”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4件,罚款额约345万元,位居嘉兴全市前列。

助推桐乡经济转型发展,除了遵循“绿色”理念,还要注重综合实力。据了解,去年出台的相关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工业企业绩效处于近3年来最好水平。

比如,新成为规上企业和个转企的企业较为关心的优惠政策,今年的政策调整为当年新进的,可以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0%,以鼓励桐乡企业“小升规”、“个转企”。

有鼓励,也要有倒逼力度。比如新修改办法中除了延续去年“占地10亩(含)以上的规下企业在原评级结果(除D类外)的基础上降低一档”的办法,还增加了“占地3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直接列为D类。”

其目的,就在于加大对占用大量土地,但绩效较差企业的倒逼,打击囤地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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