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持续5个月的“烈焰”专项执法行动结束。行动以石化、化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为执法重点,主攻夏秋臭氧污染。期间,共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2805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29个,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拟处罚款130余万元。
针对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治理工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于5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烈焰”专项执法行动,主要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汽修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为执法重点。
行动中,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环保专家,辅助执法人员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从生产源头、工艺过程、末端治理等环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勘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艺水平、设备运行等现实状况,精准指出企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综合运用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技术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监测走航车、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红外热成像仪等科技设备,实时监测溯源,快速的锁定挥发性有机物违法违规排放疑似企业,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持续减排。行动期间,青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443人次,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2805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29个,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拟处罚款130余万元。
今年以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全市特征污染防治要求和季节性污染物因素特点,统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分别围绕危险废物和排污许可、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秋冬控大气污染治理和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春雨”“烈焰”“秋风”“瑞雪”等四大执法行动。截至目前,青岛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17起,处罚7508.9万元,移送公安部门2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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