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 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 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兴达路西
建设单位
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永福肥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江苏鑫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20平方米场地,建设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项目,新增铲车、翻耕搅拌机、筛土机等主要设备共3台,主要从事食品行业污泥的综合利用。建成后,全厂达到年处理1000吨食品行业污泥的处理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预混、翻垛、静置、筛土工序产生的粉尘、NH3、H2S废气,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员工不在场地食宿,如厕依托社区公共厕所,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设备,噪声源强约80~90dB(A)。该项目采取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治理后,本项目厂界各侧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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