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境保护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省首个由市州院向环保局派驻的检察室,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增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力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录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清明参与揭牌。
设立检察室是市检察院和市环保局主动回应当前百姓对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创新实践。有利于共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监管执法水平。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监督移送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014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线索16件1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件38人,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22人,提起公诉85件126人。
检察室成立后,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活动;对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职情况依法监督;督促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法院依法裁判和执行;经授权后对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业务咨询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环保检察业务调研工作。
为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检察室将与市环保局相关内设部门共同完善和推进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调查和督办、信息共享、宣传普法、考核考评等工作机制。下一步,还将推动各县市区检察院与环保部门加强联系,挂牌成立派驻环保局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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