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电线敷设高度
主要依据:护套导线距离地面最小距离,水平敷设:室内2.5米;垂直敷设:室内1.8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2.1。屋内相同的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除敷设在托盘、梯架和槽盒内外,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6.9。
33、配电箱距离
主要依据:进人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mm-80m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12.2.4。挂墙式配电箱的箱前操作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m,《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2.5。
34、电灯和风扇距离
主要依据: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应小于2. 5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20.1.6。除采用安全电压以外,当设计无要求时,敞开式灯具的灯头对地面距离应大于2. 5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18.1.6。
35、开关插座距离
主要依据: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宜为0. 15m-0. 20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20.2.3。同型号并列安装高度宜一致,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20.2.3。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具有防溅电器附件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不应低于1. 5m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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