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我们要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案涉132亩土地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百余亩耕地长期、反复遭到不法人员非法采挖砂石,形成多个大型砂坑,并且部分砂坑被大量废弃建筑混合物堆积。承办法官戴超波在走访现场,查明事实后,依法向涉案辖区村委会发出生态环保司法建议书,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及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针对涉案土地所遭破坏情况,戴法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提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土地保护的力度,建议通过安排人员值守或不定期巡查、鼓励群众举 等多种举措,加强对所辖土地的看护、监管;二是加大对土地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保护土地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及时对遭受破坏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种。开展全面排查,是否仍有类似情况,加大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作联动力度,开展对砂坑联合复耕复种行动,力争做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村委会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鄠邑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的做法表示认可,并表示将围绕法院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做好百亩土地的复耕保护工作。戴法官也表示将持续关注土地复耕保护工作进程,避免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
下一步,鄠邑区人民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进一步依法履行保护环境资源重要职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奋力谱写鄠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天地之美、四时之序、万物之生,它们就是最美的旋律。今天是世界地球日,一起来听场地球级音乐会。中院君倡议保护地球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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