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乱堆放,检察建议出真招

2022年3月21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望谟县王母街道办办事处检察建议回复函:称望谟县民族中学斜对面沿幸福家具城右侧路口前行约50米空地处,存在大量建筑垃圾、装修装饰弃料等随意堆放的现象现已整改落实完毕。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望谟县民族中学斜对面沿幸福家具城右侧路口前行约50米空地处,存在大量建筑垃圾、装修装饰弃料等随意堆放的现象,现场杂乱狼藉,严重污染公共卫生环境。经向相关行政机关了解,该地不是定点堆放建筑垃圾的地方。建筑垃圾乱堆放造成:一是建筑垃圾长期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影响市容市貌,且极易破坏土壤结构;二是垃圾里的建筑用胶、油漆等物质直接污染土地环境。发现这一情况后,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王母街道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王母街道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处理垃圾污染问题,加大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容市貌。

望谟县王母街道办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并请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资源局、县城管大队共同协商处理。一是成立调查专班,调查相关情况,同时组织施工队伍对现有垃圾进行清理;二是由平绕村加强管理,杜绝夜间偷倒行为;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设立禁止乱倒立即警示牌、公开监督举 电话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四是与自然资源局、城管大队和玉诚公司进行沟通,加强城市边沿死角的排查监管力度;五是县自然资源局正对当场抓获的一名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为维护好望谟县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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