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垃圾还殴打环卫工人,上饶一男子被拘!

2022年2月8日上午,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芦林派出所接辖区内中航环卫 警,称其公司一环卫工人在芦南苑小区门口因阻止一男子非法向公路倾倒垃圾被殴打。接警后,芦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处置,将违法行为人余某波控制后带回所里询问调查。

经调查,芦南苑小区因无物业原因,导致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2月8日上午,小区内部分业主将垃圾随意倾倒到小区门口的马路边,被中航环卫负责该片区的环卫工人陈某花发现,并现场制止。在制止过程中,违法行为人余某波(芦南苑小区业主)态度恶劣并与环卫工人发生争吵,随后用拳头殴打陈某花脸部,导致陈某花受伤。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快处快决,目前余某波因涉嫌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被处行政拘留五日。芦林派出所于2月8日当天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余某波送往广丰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普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警方提醒

下一步,广丰公安将加大对违法倾倒生活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有关规定,不要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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