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拆分建筑垃圾,南京科学化分类拆除技术导则来了,这是我省首部科学化分类拆除导则

南京科学化分类拆除技术导则来了

《通知》明确提出科学化分类拆除概念,根据建(构)筑物及道路类型、使用的建筑材料种类及资源化利用要求,对建(构)筑物及道路各类构件按照类别进行分拣拆解、分类、归集,直接导向后端再生利用。在工期、现场条件满足的前提下,鼓励分类拆除,避免各类垃圾混合。对工期紧张的,可进行不分类拆除,如现场条件许可,应使用重筛进行粗分,减少加工再生的拆除物含杂量,促进各种回收材料及时分离。

拆除后现场堆放的大量拆除废弃物如何处置呢?为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导则》提出了拆除废弃物“四分类”及处置法。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应拆前分类分拣,分类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结构完整、品相完好、可在今后修缮改造中直接利用的建材,宜进入再生物质 上交易平台或旧货调剂市场。符合国家标准《废弃产品分类与代码》GB/T 27610及南京市再生物资回收分类的六类可回收物质,包括设备类、金属类、木材类、纸品类、玻璃类、塑料类,纳入全市再生物质回收利用体系,进行产业消纳。

砖瓦、混凝土块、轻质墙板、加气块、粉刷砂浆层、以及玻璃(已破碎且未分类)、瓷砖、石材等应送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加工再生的材料,应纳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企业统一再生加工处理,其中回收的沥青纳入沥青回收企业统一再生加工处理。

应加工再生的材料,在资源化利用企业这个“家”里,经过“改造”,生产成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以及后续的再生墙材、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路面砖等,在各种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中大显身手。

拆除垃圾是建筑垃圾中数量较大、再生利用价值较高的一类垃圾,是当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点。随着拆除垃圾精细化管理的深入实施以及全过程监管平台的上线运行,源头的科学化分类拆除与后端资源化利用将有效联动、加快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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