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内容如下: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 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 表列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修订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
二、 执行财政部 2018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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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此项变更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年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 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8年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8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年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8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 2018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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