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版本天然气气质国家标准(GB17820-2018)编制过程中,有一种观点特别强调国Ⅴ标准已经要求汽柴油中总硫含量降至10mg/kg(毫克/公斤);据此,按发热量进行折算而得出商品天然气总硫含量限值应降至8.3mg/m3(毫克/立方米)才能与之相对应的结论。笔者认为从以下讨论的各方面分析,此论貌似正确而合理,其实质是混淆了“不同类型污染源对同一污染物应有不同排放标准”的基本概念,故根本不能成立!
笔者的下列管见若有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1)国Ⅴ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的简称,它大致相当于目前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法规。从标题即可看出,国Ⅴ标准是一项(适用于使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的尾气排放限值标准。
(2)机动车辆是流动污染源,必须通过改善油品质量以实现硫减排;但GB17820是天然气气质标准,且天然气净化厂是固定污染源,其硫减排是通过硫磺回收尾气处理装置实现的。根据最近发布的国家标准GB39728-2020规定,对建有规模超过200吨/日硫磺回收装置的天然气净化厂,其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已放宽至400毫克/立方米,从而使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参见表1)。从而表明,制定硫污染排放指标并非愈严愈好。
(3)表2所示数据说明,虽然GB17820-2012规定的总硫限值比国Ⅴ标准高多,但其产量有限,故产生的环境影响远低于国Ⅴ柴油,与国Ⅴ汽油大致相当,故根本没有在产品气的气质标准中大幅度降低总硫限值的必要。
(4)工业试验结果证明,用目前最先进的加氢脱硫工艺进行处理时,当汽油的硫含量降到小于10mg/kg时,绝大部分汽油中硫醇含量都降到2.6mg/kg以下。因此,在国Ⅳ油品升级至的国Ⅴ标准的过程中,并未采用任何特殊的工艺来脱除其中的有机硫化合物。由此可见,国Ⅴ油品硫含量限值的确定首先是取决于现有脱硫工艺能达到的极限值,然后再结合考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但目前在我国,甚至在世界上迄今也没有能在一次通过过程中将有机硫化合物的回收率提高至95%以上的工艺方法。
(5)既然炼油工业的加氢脱硫工艺有其特定的、合理的、可以实现的硫含量限值;天然气工业的天然气脱有机硫工艺当然同样也有其特定的、合理的、可以实现的(净化气)总硫含量限值指标。同时,不同工业的、以完全不同工艺生产的两种不同产品,完全没有必要要求它们达到同样的总硫限值。
(6)认识与建议
1.目前我国二氧化排放控制卓有成效;
2.必须仔细权衡硫减排与碳减排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3.我国现有脱硫醇技术无法在合理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达到总硫含量20 mg/m3的限值;
4.制定商品天然气质量指标国家标准必须结合国情;
5.应正确理解国Ⅴ标准汽柴油总硫排放限值的内涵;
6.大力发展天然气工业是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7.建议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一类气继续采用60 mg/m3限值指标;或者将此指标修订为50 mg/m3以适应我国国情。
表1 天然气净化厂硫磺回收装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排放限值
表2 国Ⅴ标准与GB17820-2012总硫限值及其环境影响比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