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环境厅从三大方面保障“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方式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许伟介绍山东“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方式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突出依法精准科学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顶层设计,打造综合执法“山东样本”。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山东省积极探索创新,先后谋划出台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方案、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计划、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20余项“四梁八柱”制度文件,明确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新路径。理顺了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职责定位和主责主业,统筹全省执法力量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将所有执法事项全部纳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差异化执法方式,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执法,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全省现场执法次数大幅压减,7项创新机制在全国推广,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山东样本”。

聚焦重点攻坚,扎实筑牢环境安全防线。许伟表示,自2021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强化问题导向,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两打”行动,重拳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违法犯罪,已查处危险废物领域涉刑案件193起、自动监测领域涉刑案件50起,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力震慑。

创新智慧监管,精准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山东省强力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6875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16915家污染源安装了用电监管设备并联 ,联合推送问题线索24113条。在今年夏季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远程监督帮扶工作中,山东省借助信息化手段,已梳理排查任务线索1381个,帮助1163家企业纠正涉及VOCs等环境问题4086个,监督帮扶综合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突出“执法+服务”理念,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建立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检查。将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水平先进、连续2年以上环境信用评价为绿标、具备非现场执法条件的2735家行业标杆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以开展非现场检查(自动监测、用电监管、卫星遥感、走航监测等)为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减免处罚给予容错纠正空间。许伟表示:“规范适用不罚免罚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共依法减免处罚案件2186件。近日,我省还修订了新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幅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处罚金额,对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11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5种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发放服务手册23.1万余份。”

突出执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创新开展举 奖励工作。全面推行“双联一聚焦”机制,畅通举 渠道,营造了“人人参与 举 有奖”的浓厚氛围。联合省公安厅建立举 奖励工作联动机制,将群众向公安机关举 的环境犯罪线索同步纳入举 奖励范畴。联合媒体设立曝光台、拍摄制作曝光片等,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宣传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活动,发布10起举 奖励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全省已发放奖励1100余万元,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1.3余万件,实现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人民战争。

扎实提升群众信访举 件办理质量。坚持结果导向,紧盯“四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办理规范率和群众满意率),定期调度督办回访,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建立“接诉即办”机制,优化提速增效,信访举 事项办理完成时限平均压缩了6.1天,有效避免了“小事拖大”“易事拖难”。组织对“ 有查无”信访举 件(群众反映有、属地查证无)开展核查,压实首办责任,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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