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记住这个名字:江苏TXY化工有限公司,还有法人代表:陶在明 ,主营: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化苯……等易燃易爆化工品。
这次引起爆炸的物质,正是:苯。
3月21日14时许,该公司发生爆炸,截止目前已导致47人死亡,数十人重伤。伤亡之惨烈,近年来少有所闻,令人痛惜。国家近年来,极其重视安全生产、重视消防建设,为何发生如此惨烈之事故?
矛盾直指:经营者之贪婪侥幸、监管者之约束乏力!
时间回溯两年,从2016年以来,短短两年时间,该企业已经被当地处罚七次:
一、2016年7月15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响水县环保局处罚5万元(响环罚字[2016]036号)
二、2016年7月15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响水县环保局处罚10万元(响环罚字[2016]037号)
三、2017年6月7号,因“1、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2、未执行 上申 制度;3、危废与非危废混存;4、危废跑冒滴漏;5、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被盐城市环保局处罚28万元(盐环罚字【2017】15号);
四、2017年9月30号,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响水县环保局处罚15万元(响环罚字[2017]052号);
五、2018年5月24日,因“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响水县环保局处罚53万(响环罚字〔2018〕18号);
六、2018年5月24日,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和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响水县环保局处罚48万(响环罚字〔2018〕29号);
七、2018年7月18日,因“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盐城市环保局处罚20万元(盐环罚字[2018]65号)。
而本次爆炸事故,距离上一次处罚,也才仅仅过去了8个月时间!
该公司和责任人也受过刑法的处罚:
2017年1月24日,“被告人张勤岳、供应科长被告人吴国忠与被告人杨忠兴经事先合谋,意欲将天嘉宜公司的化工废物运至江阴市周庄镇倪家巷村进行填埋处理……被告人杨忠兴指使被告人倪文球将该化工废物填埋至倪家巷村垃圾填埋场,后被告人倪文球本人填埋或指使张某(另案处理)填埋)……该批化工废料共计124.18吨!”因污染环境罪(单位和个人双罚),该公司被处罚金100万元;张勤岳(时任董事长)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吴国忠(时任供应科科长)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杨忠兴(江阴市周庄镇倪家巷村村委工作)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倪文球(个体挖掘机从业者)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这还不算,2018年2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室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中,该公司被通 13项安全隐患:
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10、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
11、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
12、苯、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充装点距离泵区近,现场洗眼器损坏且无水;
13、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 警设置情况和 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 警仪无现场光 警功能。
可以说,国家和地方的监管是存在的,也在发挥作用,但事情的发展是逐渐累积的。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现在,我们看到了,非常遗憾的是,这么多处罚、这么多提醒,竟然还是挡不住事故的发生,明明可以预防、可以阻止的悲剧,以一种异常惨烈的方式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虽然,这里面可能有遇难者的违规操作、救援失误,但归根结底,这要归咎于生产经营者的贪婪与追求利润,归咎于企业所有者的懒惰与侥幸心理。
消防官兵们非常英勇,救援效率很高,向他们致敬!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指示,以人为本,必须点赞!
应急管理部动作迅速,救援得力,值得肯定!
然而,坏事就是坏事,必须分析深层次原因。单只从消防的角度来说,大型化工厂都是重点单位,有一整套消防管理制度,有没有落实?到没到位?为何处罚都是环保部门实施的,消防部门有没有权力和责任予以纠查整改呢?消防机制如何安排,才能既有利于GDP发展,又能确保人民安全?
值得沉思……
还有,就是必须冷静客观,不能因噎废食,人民要幸福,工业必须要发展。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工业是其支柱产业,而且化工也是强国兴国的必需产业。我们不能漠视安全、只要金钱,也不能一味讲不要发展的“纯环保至上”主义。以往,每次有悲剧发生之后,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谣言,包括这次,会不会有些人提出抵制一切化工厂?曾经的PX等重点项目被终止后,损失的是整个国民经济。所以,追查事实和责任,等权威机构发布消息,近年来国家应对此类事情都有完善的预案。
知往者不可追,惟来者之可塑。一切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可以预防,爆炸原因在于管理、在于操作,而非化工技术本身。不能因为一场疏忽导致的爆炸,排斥异化整个化工产业。
希望所有的生产者、经营者,都能谨慎守法、安全经营。毕竟,企业安全你有责,员工安全要负责,社会安全须尽责!安全生产大于天!
愿伤者康复、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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