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国家环保政策的变迁

董新亮

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维护地球健康

还地球一片山青水绿

要从我做起

向大众宣传环保节能的观念

一、环境背景

21世纪以来,工业迅快速发展,但同时由于VOCs的过量排放,环境质量迅速降低,呼吸疾病发病率逐年升高。

VOCs是臭氧生成的前体物,臭氧本来是存在于20—50千米高度的大气层中来吸收太阳的紫外线,但基于臭氧的强氧化性,过量的臭氧在近地面确是一种极其有害的物质。它会造成各种呼吸道疾病。因此VOCs成为大气治理的重点。

二、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VOCs成关注重点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5月转发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 号)。自此,VOCs首次成为国家层面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污染物,相关治理标准的制定和治理工作的推动开始加速。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进一步明确了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需要进行VOCs控制。并在随后的文件中进一步指出,到2017年底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559家企业开展VOCs综合治理。

2014年7月,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广东省珠三角等重点地区2014~2017年VOCs控制的进度进行了规定。

2014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

2014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指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2015年8月,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规划明确重点地区行业VOCs治理目标。

三、我国VOCs治理的三大特点

一、技术应用需满足用户多污染物控制需求,进行多种治理技术、工艺集成。二、技术方案需要满足用户排放工况、成本预算需求,具有较高定制性。三、技术应用注重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VOCs治理的发展趋势

一、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减排。主要包括变更原材料,使用低污染的原材料取代高污染的原材料;改善生产操作条件,降低有机物的无组织逸散;采用新工艺,尽量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量,限制污染物的产生。

二、严格末端治理。目前主要的治理工艺有:冷凝回收法、吸收法、直接燃烧法、催化燃烧法、吸附法、低温等离子净化法等。不断完善废气治理工艺、改进技术也是推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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