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泉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本次声功能区划分自2016年9月2日起实施,区划期限为2016年-2030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我市现行的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是1998年制定的,十几年来,随着我市城区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我市城区的噪声污染,改善和提高城市人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声环境质量,结合《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和环境噪声现状,在1998年《泉州市中心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基础上进行修编,形成《泉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泉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实施后,泉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布局与城市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有效提高声环境质量水平,促进人居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本次区划范围为泉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主要覆盖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部,洛江区大部和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局部。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如下:
1类区范围
清源山、
华侨大学、
泉州师院片区、
仰恩大学、
宝珊花园、
泉州森林公园、
惠安水库、
紫帽山风景区、
九日山风景区、
文笔山森林公园、
丰惠路、西贤路以东→S307线(北清东路)以南→泉山路以西→城北路以北区域等11个区域。
2类区范围
除“1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均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3类区范围
江南高新科技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鲤城火炬工业区、
洛江塘西工业区、
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
洛江白洋片区和河市西片区、
石狮石湖港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区、
石狮大堡集控区、
石狮石湖港区、
晋江磁灶陶瓷特色工业园区、
惠安黄塘镇台商创业基地、
惠安崇武石雕特色工业区、
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
泉州特种汽车基地、
泉州出口加工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等20个区域。
4类区范围
4a类区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及区域快速通道、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一般性主干路、主要次干路两侧区域,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区域,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区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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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区的5种类型
0类区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1类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类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备注: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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