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为红色 11月28日10时起执行I级应急响应

为应对本轮强雾霾过程,新乡市自11月28日10时起,已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落实更为严格的工业、机动车减排措施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新环攻坚办〔2018〕号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将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提升为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预 结果,结合近期污染实况,预计我市未来几日风力较弱,扩散条件较差,尤其是11月29日-12月3日高湿静稳天气特征显著,污染物易累积,持续以重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达严重污染。按照《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8日10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提升为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 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 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空调调低1—2摄氏度,尽量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铸造、水泥、采石、砖瓦窑、砌块砖、耐火材料、石膏板、陶瓷、碳素、原料药、农药、医药(涉中药提取)、石灰、钙粉、饲料级钙粉、矿粉、搅拌站、商砼企业、干粉砂浆、橡胶、塑料制品、印刷、纸制品加工、自备电厂、漆包线、玻璃制品、有色再生、机加工喷涂(包含家具行业的铁门)和油漆生产、木板板材生产(胶合板、木工板等,不含喷漆工艺)、木地板(原料为成品板)和家具(不含喷涂工序)、家具(含喷涂工艺)、饲料、淀粉、热镀锌、方便面、防水建材、铁丝生产、电解铅、氢氧化镍、线缆、泡沫和其他行业企业采取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环保部门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发改部门根据省发改部门安排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 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新乡供电公司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统筹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低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污量。辉县市、卫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督导本地矿山停止开采。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和各种非道路机械等重型车辆禁止通行;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严格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新政〔2018〕13号)有关要求,强化机动车限行管控。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

(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不含塔吊和非焊接的钢筋捆扎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主要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 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重点是凤泉湖工地、共渠清淤项目。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改委负责郑济高铁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管检查。

(四)其他措施。农牧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质监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每日抽查率不得低于20个点位,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委督导组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六、按时 送应急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污染管控情况汇总,填写《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 表》、《污染天气管控督查明细日统计表》上 指定邮箱,市攻坚办将对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及时启动管控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 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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