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知识微课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公益诉讼”现在是一个热词,那么到底什么是公益诉讼?大家肯定有很多疑问,首先让我们通过一起公益诉讼案例来感受一下吧!

案例

陕西省XX县渭河沿线砂石企业

违法占地破坏资源环境案

2013年,A矿产有限公司、B砂石有限公司、C工贸有限公司、D砂石厂、E矿产有限公司等五家砂石企业通过公开竞拍形式分别取得渭河流域XX段部分河道采砂权。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该五家企业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渭河沿岸466.7475亩土地。用于修建厂房、料台、堆放砂石料。XX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至2016年间,6次发出11份责令停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上述企业拆除设备设施、平整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被处罚期间,该五家企业均未积极履行义务并持续违法占地开展生产经营,致使渭河沿岸土地资源和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办案情况和监督成效

2017年11月13日,XX县检察院从 站舆情中发现该线索后,通过调查查明:XX县国土局虽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但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清理平整土地、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后,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致渭河沿岸上百亩土地仍被长期非法侵占,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8年4月17日,XX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五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耕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强化对已查处违法行为的督促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效果。

该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回函:因砂石企业存砂量大、清理和运输条件有限等客观原因,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正采取措施整治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XX县检察院向当地党委政府 告上述情况后,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13家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排查整治。经过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五家砂石企业停止一切生产活动,设备、料台、围栏全部拆除,堆料全部清理,场地全部平整,共腾退违法占用土地466亩。此案的办理解决了长达数年的沉疴顽疾,形成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齐抓共管、联防共治”工作格局。

(该案例入选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上跟大家分享的是行政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例。那么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指的是哪些具体情形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行政公益诉讼小课堂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发现在法律规定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主要是指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以及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英雄烈士保护领域

“等”外领域探索

2020年3月25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应当将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公共卫生安全,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危化品管理,个人信息安全,英烈纪念设施,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纳入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流程

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理念

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积极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公益关乎你我他

保护公益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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