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向成都反馈督察意见 指出5大问题

表扬:

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9%

督察认为,成都市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出台《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等11部法规和规章,积极构建地方环保法规体系。实施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开展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五年共扣缴资金1.169亿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设立每年60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

二是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提升至31%、43%。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着力发挥主体功能区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作用。编制《成都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1月,成都市获批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三是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编制《成都市生态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占市域总面积43.1%的生态红线。建成锦城湖等多处湿地景观,新增公园绿地1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9%。投资131.11亿元,实施龙泉山脉生态提升、天然林资源保护、东山片区森林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恢复面积约342.79平方公里。14个区(市、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市、县)。

四是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出台成都市“大气十条”及年度实施方案,建立成都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机制。综合采取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措施,管控大气污染源。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了20个涉重金属企业搬迁迹地污染调查评估,完成30个工业企业和8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风险点位布设。

问题:

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58.5%

督察指出,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境质量总体较差。2013年以来,成都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均在56位以后,排名靠后。2016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8.5%,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最后一名,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14个区(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4个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标准的仅有4个,占28.6%,比全省平均值低34.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35.7%,比全省平均值高24.8个百分点。

二是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省实施方案》《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1-2015年)》《成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多个项目未完成。新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金堂县淮口镇临时垃圾堆放点无任何审批手续、无任何渗滤液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全市禁养区内尚有1300余家需关停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问题突出。市区范围内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渗滤液通过雨水管外排。部分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将产生的废漆渣、废有机溶剂、废铅酸蓄电池纳入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成都市37个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19个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污水产生量与收集管 矛盾突出,雨污管 错接时有发生,污水管 普遍带压运行,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郫都区合作、团结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简阳市绝大部分乡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中,有8个工业园区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现有配套设施已超负荷运行。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成都市新都物流中心配套的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工业废水通过溢流口直排。

四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差距。重型柴油车和大量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缺乏有效监管;成都市现有机动车保有量高达460余万辆,尾气排放量急剧上升,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贡献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缓慢。全市还有850余台燃煤锅炉、200余台生物质锅炉尚未淘汰。二三圈层工地未完全落实《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的防尘措施。秸秆、垃圾焚烧时有发生。“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大邑县晋原砖瓦窑一条街的235口非法生产的土窑应于2015年底关停,截至2017年2月20日还有201口未关停。

五是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亟待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较多。如黑水河自然保护区内旅游索道、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内乐途虹口营地、世界遗产地核心区圣兴电站(都江水电站)等。另外,部分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未及时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等问题。

处罚:

已立案查处177起 问责91人

督察强调,成都市委、市政府要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 省委省政府。并每月 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成都市查处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 案件及其他环境问题线索。截至4月7日,对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177起,实施行政处罚122起,处罚金额 406.41万元,实施刑事拘留3起,实施行政拘留6起,查封扣押4起,限产停产68起,没收生产设备4起,问责91人,实施整改48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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