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9月21日,西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对西山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勤华、赵钰梅、李玉祥、陈政以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以调研、看、听、议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碧鸡街道第十三污水处理厂、碧鸡街道王家堆湿地和马街街道新、老运粮河入湖口湿地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净化等情况并听取有关部门汇 。

实地查看结束后,检查组现场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西山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工作情况 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区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坚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影响国计民生的大事,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和环保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执法检查组成员还依次就本次执行检查发表了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就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会上,检查组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提出四点建议:

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要牢固树立在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典型事例,向人民群众宣传保护滇池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强与企业的交流沟通,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保护滇池和长江流域的良好氛围;

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雨污分流等工作进度,从源头上对工业废水、城市排污、生活污水入管 加大监管力度,实现污水截流,保障污水不流入滇池。积极探索垃圾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模式;

要加快滇池流域生态修复

要结合中央、省、市提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退、减、调、治、管”的要求,加快对沿滇池一级保护区外侧的环湖生态廊道建设和维护,以及滇池面山植被恢复绿化等工作;

要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执法能力,要按照监管职责,加强对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

编审:康碧姝 杨晓静

终审:王利娟

保密审查: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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