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环境质量
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告指出,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听取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 告 曹伟 摄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下降11.6%,自2013年以来“七连降”;优良天数比率81%,上升9.6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7.5%,上升8.7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92.2%。太湖湖体水质稳定在Ⅳ类。长江江苏段10个断面均为Ⅱ类,45个入江支流断面优Ⅲ比例97.8%,上升6.7个百分点。南水北调江苏段22个断面优Ⅲ比例95.5%。26个入海河流断面优Ⅲ比例69.2%,上升23.0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波动。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52.9%,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好于2018年水质状况;劣四类面积比例为7.0%。
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7.5%,上升4.2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82.3%,上升1.1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全省93.8%的监测点位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其余点位均未超过风险管制值。
生态状况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5.2,全省及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良”。
污染防治攻坚战
超额完成9项约束性指标均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 告指出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三个万亿级台阶,由7.13万亿元跃升至10.27万亿元的情况下,国家下达的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碳强度下降等9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首轮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全省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逐年提升,2020年达93.3%,大幅提升3.1个百分点。
国家下达的9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
绿色转型发展深入推进,累计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7万多家,腾退沿江岸线超过60公里,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以上。出台《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标尺”。累计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018年、2019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在沿江11个省(市)中率先整改销号清零,南通五山地区环境整治等被评为正面典型。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95个突出环境问题,除4个因疫情等因素影响申请延期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
治污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创新实行大气“点位长制”,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太湖治理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加强,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执法终端全覆盖、全联 、全使用,完善环保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上线运行“环保脸谱”体系,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了盱眙北控水务严重超标排放、丰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形成震慑。
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有效,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8条、产权保护23条等政策,坚决兑现各项惠企承诺。累计发放“环保贷”176.8亿元,下达各类绿色奖补资金7034万元,创新推进“绿岛”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治理成本。建立“厅市会商”“金环对话”“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地方“减污扩容”,保障优质重大项目落地。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提升,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登记工作,发证、登记28.3万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0万立方米/日、污水收集主干管 2000公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200吨/日,危废处置能力增至221.6万吨/年。发布地方生态环境标准15项,在研71项;《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成为该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水污染条例》将很多创新举措固化为法律制度,为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动实现碳达峰
实施“绿屋顶”“绿色车轮”计划
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介绍,江苏产业密集、城镇密集、人口密集,保护与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从产业结构看,全省高排放、高耗能产业规模仍然较大,“化工围江”现象还比较突出。从能源结构看,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依然偏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环境质量看,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国考断面优Ⅲ比例等指标在长三角区域仍然靠后。2021年,江苏将坚持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统揽,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把率先实现碳达峰作为重要动力,把加大生态领域投入作为必要手段,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让蓝天碧水成为江苏的优势和骄傲。
推动碳排放评价与环评、能评融合,制定更严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持续实施“减煤”行动,增加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装机容量。实施“绿屋顶”“绿色车轮”计划,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增蓝天上,继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大力推进玻璃、石化、化工、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强化餐饮油烟和工地码头扬尘治理。
保碧水上,开展骨干河道“消劣奔Ⅲ”行动,对新增国考断面开展问题排查和监测溯源,开展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
护净土上,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应用,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善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农户覆盖率达到35%、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75%,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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