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四个联动”显威力 更好保护大庆龙凤湿地生态公益

让“四个联动”显威力

更好保护大庆龙凤湿地生态公益

2月15日,大庆市龙凤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成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调研课题宣讲中,总结了多年来龙凤院监督保护大庆龙凤湿地的措施和成效,并就创新大庆市龙凤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构想。立足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保护湿地公益的有力武器,龙凤院公益诉讼部门对照检察长调研成果进一步细化,提出“四个联动”的工作思路。

两地联动,解决各自为战、缺少合力的问题

2021年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安达市检察院就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保障湿地生态安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2021年7月签署了湿地保护协议,两地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部门多次开展线上、实地交流工作,就办理的涉湿地类刑事犯罪、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多次会商。从案件的领域、案发的时间、嫌疑人的身份、年龄结构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为下一步如何防范破坏湿地保护领域刑事犯罪、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提供专业、科学的数据基础。同时,两地检察机关初步达成在龙凤湿地保护中心设立【“龙凤.安达”湿地检察室】的初步设想,定期开展两地检察机关交流活动,形成湿地保护常态化模式。

检宣联动,解决普法缺位、屡禁不止的问题

把握季节脉动,在2022年4月中下旬天气逐渐升温变暖前,联合龙凤镇、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在湿地周围村屯进行湿地资源保护、湿地污染防治公益宣传。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动员群众力量,调动群众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让周围村民明晰龙凤湿地界限、明确湿地禁捕禁猎,非法捕捞水产品及非法狩猎入刑等法律法规,这既是对湿地生态公益的保护,也是对周边群众的法益保护,让他们真正知道“过去多年打鱼的湿地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了,再打鱼、割芦苇就是违法犯罪了”,给老百姓划出关于湿地的守法底线,不要因为看似小事担上刑责。夏、秋两季,联合自然资源局、动物检疫等部门,提前设置标语“禁止放生”等,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提示,加强巡查监对在湿地范围内私自放生行为进行监管,防止湿地遭到外来生物入侵。同时向群众宣传告知12309检察热线及其作用,让湿地公益损害行为发生时,人民群众能第一时间想到、找到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护航下,共同成为湿地的保护者捍卫者。

惩防联动,解决源头治理、预防污染的问题

从2022年5月开始,龙凤检察院将整合本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湿地保护中心及公安机关加大对涉湿地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办理一批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案件,既加大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力度,也解决去年刑检工作的个别目标考核项失分问题。加强内部配合,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将发现的非法捕鱼、非法捕猎等线索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坚持预防与打击双管齐下,结合具体案例,以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共同视角,适度宣传保护湿地公益的办案成果,形成关注、支持湿地保护的氛围。同时,逐步开展恢复生态监督工作及湿地内废弃渔具、垃圾的清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常态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清除湿地环保隐患。

数据联动,解决信息壁垒、监督滞后的问题

提前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湿地保护中心等部门,借助大数据的力量建立湿地信息数据库,形成龙凤湿地综合数据联动共享平台,共享涉湿地领域的行政类案件、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线索、信息,从水质、土壤、物种多样性等指标建立湿地生态环境综合系统,以真实数据为风向标,精准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协调、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攻克短板,及时解决湿地生态受损问题,让湿地生态保护跃上新台阶、驶入快车道。

龙凤湿地四季风景如画,生物多样生命如歌如诗。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湿地保护工作,为大庆三个城市建设画一幅“清风拂碧水,蓝天任鸟翔”的壮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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