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江苏南京化学工业公司“1?1”窒息事故
1980年1月1日,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公司氮肥厂合成一车间提氢提氩工段发生一起窒息事故,导致3人窒息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保冷箱内甲烷塔顶部泄漏,氮、氩等气体进入保冷箱被珠光砂吸附,并充满珠光砂的孔隙,停车后,系统升温吹扫,加上在出砂时珠光砂的运动,使吸附于珠光砂表面及间隙的氮气、氩气等气体逸出,造成箱内缺氧。工人在进入保冷箱内进行清除珠光砂作业前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也未对箱内的气体成分进行分析便盲目进箱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2:河南邓州市第二化肥厂“1?3”爆炸事故
1990年1月3日,河南省邓州市第二化肥厂检修洗气塔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时洗气塔内煤气置换不彻底,在没有对塔内气体进行取样分析、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实施动火,引起了爆炸。
案例3: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1?7”储罐爆炸事故
2008年1月7日,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在拆除废旧化工原料储罐(原储存甲苯等)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储罐位于室内,通风不畅,造成储罐散发的易燃易爆气体在室内积聚。在拆除废弃储罐时,未对作业场所进行动火分析,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盲目动火,引起厂房内积聚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爆炸。
案例4:松原石化有限公司江南厂区“2?17”闪爆事故
2017年2月17日,吉林松原石化有限公司江南厂区在对汽柴油改质联合装置酸性水罐实施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企业春节后复工,组织新建装置试车,在未检测分析酸性水罐内可燃气体的情况下,在罐顶部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引起酸性水罐内处于爆炸极限内的可燃气体(主要成份为氢气)闪爆。
案例5:辽宁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公司“3?1”硫酸储罐爆炸事故
2013年3月1日,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硫酸储罐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硫酸储罐内的浓硫酸被局部稀释产生氢气,与含有氧气的空气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氢氧混合气体,当氢氧混合气体从放空管通气口和罐顶周围的小缺口冒出时,遇焊接明火引起爆炸,导致2号罐体爆裂。飞出的罐体碎片,将1号储罐下部连接管法兰砸断,罐内硫酸泄漏。2号储罐和1号储罐泄漏的硫酸流入附近农田、河床及高速公路涵洞,引发较严重的次生环境灾害。
案例6:河北保定石油化工厂“3?31”渣油罐焊接作业爆炸事故
1984年3月31日,河北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渣油罐发生爆炸事故,波及相距20米的两个容积为1800m3的汽油罐爆炸起火,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5万余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违章输送渣油,造成油温过高,在罐区形成可燃性气体。员工违章进行明火作业,引爆可燃性气体,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7:山东省青岛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4?26”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厂在混酸罐区进行管线施工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发时,苯胺厂维修车间在混酸罐区进行配管作业,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炸。本次动火办理的动火证所指定的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含糊不清,是否进行了动火分析不确定,取样点、取样人和要求分析的项目不明确,没有关键的可燃成份的含量指标,各审批人员在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在动火证上签字,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案例8: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4?8”爆炸事故
2014年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管道变更改造过程中,在未与生产系统隔绝、未进行吹扫置换、动火点未隔离、未进行气体分析的情况下即用电焊动火作业,电焊火花进入未封死的循环槽人孔,引爆被脱硫液夹带进入循环槽内的煤气。
案例9: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池“5?4”爆炸事故
1987年5月4日,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经济损失151.22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未办理动火作业手续的情况下,电话请示公司副经理得到口头许可,即开始对污水处理分流槽管线法兰实施焊接作业。焊接火花引燃了分流槽内的易燃物,引起大火,继而引燃了污水处理池内的乙烯基乙炔、乙醛、乙炔等易燃气体,发生爆炸。
案例10:四川广元天森煤化公司“5?2”爆炸事故
2014年5月2日,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森公司组织3名施工人员对隔油沉淀池(长20米、宽10米、高3.5米,上加盖彩钢板)加装排水泵,在未办理动火作业票证的情况下使用电弧焊机对隔油沉淀池盖板实施焊接作业时,火星从隔油沉淀池观察孔掉入池内,引燃油气混合物导致空间爆炸。
案例11: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6?2”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2013年6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大连石化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在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小罐区杂料罐罐顶违规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并引起附近其他三个储罐相继爆炸着火。
案例12:河北石家庄炼化“6?15”火灾事故
2016年6月1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22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吸收塔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在烟囱顶部防腐补焊作业过程中,由于隔离措施不到位,电焊焊渣从缝隙落到了除雾器层,引发聚丙烯材质的除雾器着火,高温烟气沿烟囱排出,造成作业人员高温和中毒窒息死亡。
案例13:内蒙古乌海华资煤焦公司“6?27”爆炸事故
2017年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化产车间脱硫工段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脱硫溶液循环罐中的溶液来自于再生塔,其主要成分是氨水,还可能含有其他可燃性挥发气体,氨气或其他可燃性挥发气体与吸入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该公司机修班在未办理动火作业票的情况下在脱硫溶液循环罐顶安装管道,切割或焊接形成的点火源引爆了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致使罐顶3人死亡。
案例14:山东青州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总厂“7?2”油罐爆炸事故
2000年7月2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个500立方米油罐爆炸起火,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动火作业时以关闭阀门代替插入盲板,动火点没有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漏入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管内气体爆炸,进而引发油罐内混合气体爆炸。
案例15:福建厦门电化厂“7?17”甲苯罐爆炸事故
1989年7月17日,福建省厦门电化厂糖精车间在进行空苯储罐罐顶焊接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储罐与生产系统连通,焊接前没有按要求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物料流入施焊的储罐引发爆炸。
案例16:江苏丰县化肥厂“7?21”爆炸事故
1990年7月21日,江苏省丰县化肥厂在更换浓氨水储槽顶盖时发生爆炸,造成作业的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浓氨水储槽与下部的稀氨水储槽为上下连体,中间使用钢板隔开,更换顶盖时,仅对浓氨水储槽进行了隔离置换,系统并未停车,下部稀氨水储槽仍在运行。稀氨水储槽呼吸口未遮盖,在呼吸口敞开的条件下,形成爆炸气体,焊接火花落下引爆了稀氨水储槽。
案例17:江淳安县化工厂“7?3”乙炔气柜爆炸事故
1987年7月3日,浙江省淳安县化工厂在对乙炔气柜进行焊接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气柜内电石渣未清理干净,焊接时未打开气柜人孔盖,内有电石渣产生的乙炔气,动火前未进行取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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