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环境污染犯罪数量井喷,更密集的治污炮火再一次精准袭来。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由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是“两高三部”首次就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联合出台的专门文件。
我国《刑法》设立了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个污染环境类罪名。这些罪名设立时间不长、总体数量不多,但随着2013年、2016年先后发布两个司法解释,案件数量呈现井喷之势。
发布会上披露,2013年司法解释发布前,法院审理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年均仅二三十件,之后达到1300余件。特别是2016年司法解释发布后,年均超过2000件。
业内人士认为,《纪要》发布后,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的把握、证据标准的认定将更明确,《纪要》已释放出污染环境犯罪治理将更严厉的信号。
在关于从重处罚的认定中,明确对于发生在长江经济带十一省(直辖市)的下列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可以从重处罚:
一是跨省(直辖市)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二是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或者其他跨省(直辖市)江河、湖泊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两高三部”高度重视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增多,地方执法司法机关普遍反映实践中存在着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突出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
为了解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司法办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两高三部”多次联合召开座谈会,研究磋商形成了纪要稿。
这是“两高三部”首次就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联合出台专门文件。据介绍,纪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当前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单位犯罪认定、犯罪未遂认定、主观过错认定、严格适用不起诉和缓免刑以及案件管辖、司法鉴定等近年来地方执法司法机关反映比较集中的具体问题“把脉会诊”“对症下药”,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纪要指出,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认定单位犯罪时,应当依法合理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出资者、经营者和主要获利者,既要防止不当缩小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又要防止打击面过大。
纪要明确,对于行为人明知其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仍实施环境污染行为放任其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以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
“纪要体现了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司法制度、最严密的环保法治理念,对环境污染犯罪敢于亮剑、绝不手软,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把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足用好,使之真正成为‘有牙齿的老虎’,形成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王松苗说。
2018年,中国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2014年的4.8倍。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批捕15095人、起诉42195人,同比分别上升51.5%、21%。
广东省环保“亮剑”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1696宗 行政处罚案件数量 居全国第一
2018年广东省环保执法“亮剑”,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1696宗,同比去年增加7.2%,罚没金额17.23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71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64宗,全省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同时实施配套办法五类案件数量合计3853宗,位居全国第二。
山东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
2018年,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罚款11.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4108.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8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53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1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0件。截至2018年底,该省41051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85951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动态更新和监管机制;全省2205家重点行业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督导2175家工业企业完成VOCs整治信息公开。
河北省环境执法检查瞄准“两高”行业企业 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0963件
2018年河北省瞄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了相关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一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0963件,处罚金额137011.56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分别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三位。其中,唐山、石家庄、沧州、邯郸市处罚环境违法金额均超亿元。
为执法工作立榜样 浙江受到生态环境部通 表扬
持环境执法高压,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在浙江已是一种常态。2018年,浙江以打造最严执法省份为目标,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13件,罚款10.79亿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44件,行政拘留402人,刑事拘留556人。生态环境部专门发文,向全国通 表扬了浙江省生态环境执法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2018年江苏受理8000余环境资源案 3077人被追刑责
2018年,江苏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8596件,同比增加150.4%。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新收案件989件,同比增加30.65%;结案665件,同比增加23%。一年来,江苏省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精准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惩治和震慑功能,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上海查案3047件 基本完成土壤污染详查
2018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案件3047件,处罚金额5.3亿元(同比上升11%),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23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8件。2019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度考核目标,全市水质考核段面基本实现提前一年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福建109起涉嫌污染犯罪案件被移送公安
去年福建省持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先后开展“清水蓝天”等15个专项执法行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465件、处罚金额2.89亿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36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9起,位居全国前列,多次得到生态环境部通 表扬。
四川办理环境违法案件7895件 处罚金额6.92亿元
2018年,四川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7895件,处罚金额6.92亿元,同比上升5%。数据显示,2018年我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4万余家。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126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3件,查封扣押364件,限产、停产488件,移送拘留336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6件,全省21个市(州)配套办法案件实现“全覆盖”,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2018年湖北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166件
2018年,湖北围绕生态环境部“7+4”行动攻坚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展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166件,罚款金额3.6亿元,比上年分别同比增长20%和42%。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30处、整治化工污染问题306个、完成全省10家不能稳定达标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整改。
湖南立案查处4378起环境违法案件 罚金3.24亿元
2018年湖南实施了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和执法制度,共立案查处4378起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额3.24亿元、同比增长70%。截至目前,湖南完成中央环保督察76项整改任务中的61项;14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整改139个;18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完成整改15个;该省剩余的7台火电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云南省2018年查处违法案件创新高
2018年,云南省以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着力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再刷新纪录:全年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比2017年增长17.5%;罚款金额3.38亿元,增长182%;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443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昆明市的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全国前十,受到生态环境部表扬。
山西省检察院受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334件
2018年,山西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34件691人,提起公诉212件453人,已判决案件均系有罪判决。查办案件中,涉黑涉恶案件10件。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案件数115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份,追捕、追诉漏犯10人。共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93件,发出检察建议1005件次。
青海2018年行政处罚261家环境违法企业
青海省2018年对26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962.7万元。地处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的青海省生态地位重要,被誉为“中华水塔”。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青海省2018年坚持查督并举,整改持续加力,全年共出动相关执法人员2611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9060家次。
四大环保风暴来袭
目前,新一轮环境保卫战已打响。河北、北京、江西等地已陆续出台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政策。同时,今年将启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据悉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紧张部署中。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强调,将从今年开始启动新一轮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期4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都将纳入督察范围。这些都是百分百板上钉钉的事情,毫无悬念。
据了解,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督察小组初步确定,相关的督察人员调度正在进行中。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中央一声令下,几大督察组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动,再次掀起轰轰烈烈的绿色风暴。
蓝天保卫战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将是关键性的一年。在春节之后,蓝天保卫战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部也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路径。
具体来看包括:散煤治理稳步推进、实施柴油车污染治理行动攻坚方案、相关行业加速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强化VOCs治理、重点区域秋冬季污染防治延续,以及“散乱污”企业打击和治理等。
碧水保卫战
几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外通 ,2018年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成绩斐然,完成了99.99%的工作任务,保证了5.5亿人的饮用水安全。春节之后,碧水保卫战将更进一步的扩大和纵深。
长江修复、黑臭水体治理、渤海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多项攻坚行动将批次展开,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作还将继续推进,范围更大,手段更强硬,惩罚更严厉,确保真正打赢碧水攻坚战。
净土保卫战
今年净土保卫战重要的标志之一,即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企业防止土壤受到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的治理责任,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等。据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配套细则将陆续出台,预计有关的治理行动也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环保整治是企业转型升级必要条件,环境整治是大范围长时间的行动,治理并非一夕之功,除了有宏观的政策导向,还需有细致的处理方案,不能以简单的问责代替整改,要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关系,按照行业发展规律依法整治。化塑产业的污染问题不仅是技术和成本问题,还有管理问题,要在优化布局、综合治理、循环利用、转型升级上下功夫,将产业发展纳入绿色、低碳、循环、规范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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