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实施垃圾分类,撤桶下楼起风波

撤桶第一天垃圾“围楼”

5月12日,东三环劲松桥东北侧某小区,封闭垃圾间撤桶的第一天晚上,只见1号楼门前,各种生活垃圾随意扔在了楼门口的草坪上。第二天上午,垃圾依然没有清理。此外,从业主拍摄的照片看,各个住宅楼的附近都堆放着几十袋黑色大垃圾袋装好的垃圾,看样子是保洁员收集好临时堆放在社区里的。有些垃圾袋堆放在楼门口,两侧各形成一座近两米高的“小山包”,有些顺着通道摆放十几米,形成长长的垃圾带,居民不得不穿过垃圾的封锁线才能出入。

据介绍,该小区一共13栋楼,每栋楼就一个楼门,共有3640户。5月12日起从1号楼开始按顺序逐楼封闭垃圾间,13日已经封闭到5号楼。

然而封闭的垃圾间门前,堆放着三五袋垃圾和一些包装箱。有的业主对此颇为不满:这些人没看到公告吗?不知道应该扔到楼下吗?还有业主担心以后会引发邻里矛盾。

物业在住宅楼前摆放了分类垃圾桶,却不见保洁员或者分类指导员的身影。针对如何分类,业主们提出了不少建议:“垃圾桶应该往旁边挪一些,别紧挨着通道”“一组桶站只配备了一个小小的厨余垃圾桶,不太够装”“所有桶都不是脚踩开盖的,都要用手开盖,我每次都得自带一次性手套”……

而业主们议论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否需要封闭垃圾间?垃圾间作为公摊面积,是业主买房时出资购买的,而现在封闭后,垃圾间的产权如何处置?有业主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任何公共设施改变用途需要业主大会决定。还有业主说,撤桶后,物业保洁的工作量减轻了,这部分费用可以节省下来,物业费是不是应该降低。有业主就此咨询了北京市城管委,固废处的工作人员回复称:没有法规强制封闭垃圾间。至于物业的相关问题则需要咨询住建部门。

5月14日中午,业主发消息称:小区大部分楼下积累的垃圾已经清走,但遗留下来满地的污渍,臭气难闻。物业也做出了一些改进,比如在各楼增加厨余垃圾桶,有些桶站还安装了脚踏式的分类垃圾桶。

垃圾桶下楼不到24小时又回来

5月1日,西四环四季青桥东南角某小区,楼道里的垃圾桶突然没了,该小区业主群里,不少业主质疑:“不知道今天就撤桶了,一点准备都没有。我穿着睡衣拖鞋到哪儿去扔垃圾啊?”“楼道里撤桶可以,但楼下的垃圾桶在哪儿,我转一圈没找着。”“以后每天拎着垃圾袋下楼,电梯里会不会各种遗撒各种臭味?到了楼下投放点需要用手打开垃圾桶,然后把塑料袋里的厨余垃圾倒出来,再把塑料袋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周围也没地方洗手,真脏。”

不仅有业主在群里投诉,楼道里、绿地里也很快被扔了各种垃圾。见此情景,物业又把300多个垃圾桶送回了每层的楼道里。第一次撤桶行动就这样打了退堂鼓。

垃圾间封闭仨月扭转20年旧习

万博苑小区位于南二环右安门桥东北角,共有4栋24层塔楼,每层一个垃圾间,8户居民共享,一共有96个室内垃圾间。居民们扔垃圾不用出楼门,这个习惯已延续了20年。

从去年开始,社区开始推广垃圾分类,万博苑这96个垃圾间成了一道难题。去年底,居委会曾组织居民代表开会,当时一共来了54户代表,但只有2户同意封闭垃圾间。在社区论坛上,居民多次针对“垃圾桶下楼”的问题展开讨论。有的业主表示,应尽快让垃圾桶下楼,否则蟑螂乱跑,夏季楼道内臭烘烘。但也有居民提出,楼里住的老年人多,每天到楼下分类投放垃圾有难度。

今年1月31日,为了抗击疫情,街道、社区、物业果断决定封闭垃圾间,居民们大都接受了下楼扔垃圾新要求。考虑到独居老人或居家隔离人员扔垃圾不便,社区安排同楼层的热心邻居或者志愿者,帮着把垃圾带下楼。物业公司的几位负责人一人包一楼,为扔垃圾困难的住户“兜底”。

封闭垃圾间3个多月来,垃圾没有在楼道里“泛滥”,居民已基本习惯下楼扔垃圾。5月1日实施分类后,专业的储运公司派驻分类指导员进入小区进行专业指导,让垃圾分类平稳过渡。

由于健身器材旁的一个垃圾点距离居民楼较近,不断地引发居民的投诉。尽管这个垃圾桶站由固定变为移动,只有早晚高峰时间集中投放,但居民仍然有意见。于是5月12日,社区再次召开居民代表会,最终投票决定撤销该流动垃圾站。该楼居民宁愿跑远路到6号楼前站点投放垃圾。不过,这又引发了6号楼居民的不满。

居委会想出了一个办法,请规划师进驻社区,专门为6号楼前设计一个垃圾站,既不影响环境,又能满足分类要求。待本月底设计方案公示后,由居民投票决定如何建设垃圾站。

4700个垃圾桶一波三折终下楼

“太快了,5月1日垃圾桶下楼?!”4月30日,世纪城时雨园社区召集业主代表,和物业商议垃圾分类的实施。有业主提出,不能操之过急,需要缓冲时间。

垃圾要分类,楼道要撤桶了。业主群里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业主热议,支持和反对的两派在群里争论得十分激烈。5月2日,世纪城春荫园业主群里,一位来自上海的居民发了一封长信,介绍了上海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心路历程和经验。业主的现身说法终于平息了群里的纷争,大家开始理性讨论起分类的具体操作,发表的意见转向务实。

与此同时,利用“五一”假期,一方面,社区进行宣传和预热,招募志愿者;另一方面,物业进行相关的配套准备。5月4日,终于贴出新版的撤桶通知:6日垃圾桶下楼,楼前设置垃圾桶站,定时定点集中投放。

没想到第二天业主竟然发现,在非投放时间垃圾桶又摆回到了楼前。有业主推测:“可能是由于出现垃圾桶露天脏乱等问题,物业收到大量投诉,挺不住了。”

“没有管理的垃圾桶,下楼跟上楼又有什么区别?”看到桶回来,支持垃圾分类的业主很失望,认为前功尽弃会浪费大家支持垃圾分类的热情。不过,中午时分,业主看到楼前的垃圾桶又悄悄地撤走了。

物业表示还将提供“增值服务”,比如增设24小时的垃圾驿站,为移动的垃圾桶站安装照明和监控探头,下雨天把移动垃圾点挪至避雨处,为确实有困难、不便下楼扔垃圾的住户提供上门服务……

谁是垃圾分类责任主体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成了业主和物业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也是业主和物业关系的试金石。

客观来说,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物业承担了重要的职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中间环节,物业既要配合居民选择集中投放时间和地点,也要对接专业垃圾处理场的储存和运输,还要调整自己的保洁和清扫方式。在实施分类的初期,不论多大的麻烦,物业都先承担下来了。

业主提出的一些质疑不无道理。比如,物业提供的保洁服务要达到什么标准,物业服务费中卫生费用如何核算,作为公摊面积的垃圾间封闭后如何处置……这些问题或许暂时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有关部门也无法给出一刀切的解决方案,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就目前而言,可能需要业主和物业各自退一步,先想一个折中的办法把分类做起来,然后大家再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或进行成本核算,或协商各自的权责。

无论如何,大家都必须认识清楚一个前提:究竟谁是垃圾分类的实施主体?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既然小区里的生活垃圾由个人产生,每位居民就是执行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既然居民是责任主体,那么虽然垃圾分类和物业服务有关,但不能把责任推给物业。垃圾分类不是一个谁支付成本、谁提供服务的问题,而是每个产生垃圾的人都应该尽职尽责做到的。

有问有答

桶下楼后保洁成本是否降低

垃圾分类后保洁成本降低,是业主的一个误解。世纪城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称,过去垃圾桶在楼道里的清理流程是,每天早上保洁员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收集垃圾,只需要简单地将桶内垃圾装袋,用电梯集中运到地库。签约的清运公司会按时到地库把垃圾装车运走。

而垃圾分类后,白天保洁员要按时清理楼内卫生,从晚上6点开始,还要在楼前进行垃圾细分,直到晚上9点后居民集中投放垃圾结束。垃圾分为两批,一批是厨余垃圾,需要一桶一桶地被拉到各小区大门口,等专业清运车运走;另一批是其他垃圾,要用电动平板车一车车运到地库暂时存放,等第二天垃圾楼开放后,签约的清运公司才能运走。每天清理干净楼前移动垃圾桶站,基本都要到晚上11点了。

以世纪城五区为例,14栋楼每个楼前面都有一个移动桶站,每天大约会产生100袋其他垃圾。如果当晚不移走,这么多垃圾堆放在每栋居民楼前,既破坏环境卫生,又影响小区的形象和物业服务的品质。

有业主提出,保洁员逐一上门收垃圾。物业表示,这肯定是可以操作的,但需要重新设计流程,“光想想一大桶厨余垃圾在电梯和楼道里推来推去,就够辣眼睛的,更别提味道了。”如果业主分类不达标,保洁员还需要进行二次分拣。这样做也会增加成本。具体的成本核算,还要运营一段时间细化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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