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 人人有责
牢记安全生产
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第一
案例:临沂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案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14日,枣园镇联合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对临沂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这一项违法行为。针对这一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和法人进行立案处罚。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处罚理由及结果
该企业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这一项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和法人分别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和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
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小提示
安全通道是企业内人员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时紧急疏散、安全逃离的通道和出口,是灾害事故中的“生命通道”,其畅通至关重要。安全通道被堵塞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人员疏散就成为问题,其结果很严重。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出口的重要性,要防患于未然,时刻保持通道、出口畅通,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真正成为“生命通道”。
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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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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