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在潍坊宝通陆号小区二期购入了一套住房,在地下停车场购买了一个车位的使用权。2021年底,他购入了新能源汽车,想安充电桩时却遇到了麻烦。
安装充电桩的第一步是业主自备材料。根据《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业主安装自用桩需准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马先生正是卡在了第一步。
物业公司所提到的有关防火分区的要求出自《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其中规定,地下汽车库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1000㎡。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等16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若无相关部门书面证明则物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
但物业表示,很难取得消防部门的书面证明,“消防大队说他们是负责后期监管,加装充电桩属于前期改造,这一块业务都属于住建局,住建局验收合格之后的后期监管,是由消防来负责的。”
10日,物业管理公司表示,消防安全问题将继续跟相关部门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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