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1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 称,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了一辆改装炸街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 月 19 日晚,一 友于微博举 称,2 月 19 日 21 时 23 分在龙岗猫公坝隧道,有一辆白色改装锐志车”炸街”并在隧道内随意变道。
深圳交警接举 后立即展开调查,经分析研判,判断被举 车辆为粤 B****7 号牌白色小型轿车,2 月 19 日晚车辆驾驶员应为陆某贤。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目标车辆于 2 月 20 日 3 时进入益田停车场。
确定车辆位置后,深圳交警立即派出警力到现场核查,并于停车场成功找到目标车辆。
经现场询问,当晚该车驾驶员确为陆某贤其承认举 微博所述内容,深圳交警随后对车辆展开调查,初步判断该车存在改装”排气、轮毂、避震”等现象。目前该车已被暂扣,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抓获的改装炸街车
“往往改装车辆出场的时候,觉得自己是街上‘最靓的仔’殊不知在别人眼里看来它们成了整条街上‘最燥的仔’。”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
为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我市道路上部分车辆存在的”非法改装”、”追逐竞驶”、”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防夜间重点路段道路交通事故,深圳交警启动”净夜 2021 “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非法改装车辆以及噪音扰民车辆深圳交警都将依法查处。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 2000 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 10000 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而《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则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超过规定噪声限值的机动车。对违反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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