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核算流程及步骤:
确定核算边界—识别排放源—-选择合理的核算方法,对应收集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核算方法,选择和获取对应的排放因子、核算系数—根据核算公式,分别计算燃烧化石燃料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和净购入使用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等排放源排放—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层面以“碳”排放计算
在清洁发展机制(CDM)资金支持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 2013 年至 2015 年间先后分三批编制公布了针对 24 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 告指南,为开展企业层面温室气体核算提供技术支持。
201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 告通则》及发电、钢铁、民航、水泥、陶瓷、化工等 10 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 告要求的国家标准,并于 201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为解决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不统一提供了帮助。
以发电企业为例,企业碳排放总量为各生产系统排放量的加总,针对不同排放源活动的碳排放因子, 国标在附录提供了部分标准数据,预计未来相关核算准则将不断完善以细化颗粒度和提升精准度。
碳排放核算
企业需要在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排放实际情况完成温室气体排放 告,并于3月30日前将 告提交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碳排放量超2.6万吨的企业需强制 送; 告目前仅包含CO2的排放情况。
省级主管部门在接到 告3个月内组织评估和核查,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汇总本地区重点单位排放情况上 国家部委;核查工作包括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核算边界、数据真实性和正确性是核查重点。
计量碳配额
计量碳配额主要有基准法、历史强度法、历史排放法三种方式。
碳权排放交易体系
放眼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持续将碳定价作为实现气候目标的关键政策。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碳定价现状与趋势》 告,截至2019年,全球共有57种不同的碳定价机制。2011年,中国在北京市、天津市等8地启动碳交易试点工作,在2017年正式启动了碳权排放交易体系,但从覆盖行业、市场规模来看仍处于初期阶段,尚需进一步完善。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宣布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初期仅纳入电力行业。仅电力一个行业就让中国碳市场成为全球覆盖排放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2021 年 7 月 16 日前,备受瞩目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作为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平台,该系统汇集所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指令,统一配对成交。交易系统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连接,由注册登记系统日终根据交易系统提供的成交结果办理配额和资金的清算交收。重点排放单位及其他交易主体通过交易客户端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碳交易催生企业底层资产发生变革,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碳排放权可视作企业的一种资产,但就具体资产类别,目前观点不一;在碳交易试点市场的实践中,各地对碳资产的会计处理也不相同。
从内部管理看,建立并完善碳管理会计体系的需求日益突显;与通用管理会计的本质功能一致,通用管理会计体系可从辅助减排决策、控制履约成本、规划排放预算、评价碳绩效等方面提供管理支持。
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和我们每个个体都息息相关。及时关电脑、打开一扇窗、自备购物袋、种一棵树……只要你学会做减法:减排、减污、减负、减欲、减速,就能为碳中和、碳减排贡献自己的力量。
减少碳排放人人都有责任,让我们身体力行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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