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防腐与防水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钢管及其附件除锈、防腐宜在工厂集中进行。
2. 除锈、防腐、防水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施工前,应学习材料使用说明书,了解材料性能,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规定防腐、防水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执行。
5. 防腐、防水材料应由专业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经检验,确认合格后使用。
6. 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环境、使用的机具、材料等,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7. 易燃和有毒材料应分类别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由专人管理;严禁将材料混存或堆放在施工现场。
8. 防腐、防水作业中,剩余的残渣、废液、边角料等,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
9. 除锈、防腐、防水机具应完好,安装稳固,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本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10. 搬运管材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从管垛上取管时,必须从上向下顺序进行,严禁由下方取管。
11. 凡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从事防腐、防水作业;作业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反应时,应立即避离施工现场。
12. 现场使用的与有毒材料接触过的工具、器材,下班后应用清洗剂清洗,严禁带入宿舍、餐厅、办公室等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的场所。
13. 在通风不良的容器、构筑物、管道内施工时,必须采取强制通风、轮换作业,作业现场外面应设专人监护。进入容器、构筑物或管道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合格方可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
14. 防腐、防水施工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并设“严禁烟火”标志牌。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和防腐、防水作业现场,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5. 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2)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3)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4)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6)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7)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二、钢管沥青纤维布防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热沥青作业必须采取预防烫伤的措施。
2. 钢管沥青纤维布防腐宜在专业加工厂集中进行。
3. 现场作业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4. 使用喷灯时,必须事先清除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 人工缠绕沥青纤维布防腐作业应两人配合进行,供沥青的作业人员应听从缠布人员的指令。
6. 需现场防腐作业时,宜采用冷作业;现场需进行热作业时,热沥青宜由专业生产企业加工,运至现场使用。
7. 装运熔化沥青的用具,不得用锡焊制;盛装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采用手工运输时应双人肩挑;手推车运输时道路应平坦,速度应缓慢、均匀;人工吊运时,绳具应牢固,下方不得有人。
8. 现场明火作业时,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请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作业中,消防人员必须现场监控,确认安全;作业后必须熄火,待确认余火熄灭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9. 配制冷底子油宜采用冷配法,需用热配法时,配制场地严禁烟火;熬制的沥青温度不得大于80℃;配制量不得超过容器盛装量的1/2; 必须将熬好的沥青徐徐倒入稀释剂中,严禁将稀释剂倒入沥青中,并随倒随搅拌,直至搅拌均匀为止。
10. 现场需熔化沥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熔化沥青前,应将锅内杂质和积水清理干净。
(2) 沥青锅内盛装沥青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2/3。
(3) 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护目镜、手套、鞋盖。
(4) 熬制沥青应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工人负责。
(5) 熔化沥青应遵守北京市市政府关于熬制沥青区域的规定。
(6) 沥青一旦着火,应用干砂、湿麻袋等灭火,严禁在着火的沥青中浇水。
(7) 投料入锅应缓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熬制过程中,应随时测量油温,油温不得高于250℃。
(8) 熔化沥青的地点应设在下风处,不得设置在电力架空线路的下方,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15m;沥青锅与烟囱的净距应大于80cm;锅与锅的净距应大于2m;火口顶部与锅边应设置高度为70cm的隔离设施。
(9) 熔化桶装沥青时,应先将桶盖和气眼打开,用钢条串通后,方可烘烤;烘烤时,应对油孔和气眼疏通,使熔化了的沥青顺利流淌;严禁火焰与沥青直接接触。
(10) 作业结束后,应熄火关闭炉门,将锅盖严。
三、 钢管除锈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使用除锈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前,钢管、管件等应安装稳固。
(2) 作业中,机械或工件运行前方不得有人。
(3) 除锈机应设防护罩,周围不得有易燃物。
(4) 除锈时,现场应根据工作环境采取相应降尘、防噪音措施。
(5) 装卸管子、管件等工件和机械出现故障时,必须停机、断电。
2. 人工除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应平整,通风良好。
(2) 按规定佩戴口罩、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3) 管子应挡掩固定,不得在不稳定的管身上除锈。
3. 喷砂除锈不宜在施工现场进行,需要时应采用真空喷砂、湿喷砂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中应采取除尘和隔音措施。
(2) 翻动管子或管件时,必须先停止喷砂作业。
(3) 作业时,空压机操作工应服从喷枪手的指令。
(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工作服和防护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 作业时,操作工应紧握喷枪对准工件,严禁喷枪对向人、设备和设施等。
四、钢管阴极保护(牺牲阳极)防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安装后的测试桩应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
2. 施工过程中,对受保护的管段应保证其导电的连续性。
3. 钢管阴极保护(牺牲阳极)施工应划定作业区,并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4. 阴极保护(牺牲阳极)防腐工程,在送电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阴极保护(牺牲阳极)防腐采用的电气设备与装置的安装,应由电工操作,并符合设计要求。
6. 阴极保护(牺牲阳极)装置与管道连接采用电焊施工时,接头部位的防腐绝缘处理,应符合设计规定。
7. 阴极保护(牺牲阳极)的电气设备与装置、电缆、极板材料和构造、各接头部位的绝缘材料与处理工艺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8. 绝缘法兰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缘法兰不得浸泡在水中。
(2) 绝缘法兰不得安装在管道的转弯处。
(3) 绝缘法兰不得安装在有可燃气体的封闭场所。
(4) 绝缘法兰两侧应设防雷击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5) 安装前应预组装,经检验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安装。
五、 构筑物防水与防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施作涂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工配制、搅拌、涂刷作业时,应背风向操作;避免皮肤直接接触有毒性的涂料。
(2) 采用机械喷涂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喷射机运行和检查时,严禁将喷头对着人或设备、设施;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喷头发生堵塞,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和处理。
(3) 配制涂膜使用桨叶式搅拌器进行搅拌作业时,搅拌器内拌和料体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3/4;搅拌中应采取防涂料飞溅措施;机械运行时,严禁将手、工具放入搅拌器内;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2. 施作树脂类砂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人员应采用轮班制作业。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3) 施工现场应备充足的冲洗水和擦洗剂。
(4) 施工前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毒、防火、防爆的应急预案。
(5) 施工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防尘口罩、防护镜、手套等;工作完毕后应冲洗、淋浴。
(6) 配制、使用醇、苯、酮、胺等易燃材料的施工现场必须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7) 配制硫酸乙酯应将硫酸徐徐倒入酒精中充分搅拌,温度不得超过60℃,配制量较大时,应备间接冷却装置(循环水浴)。
3. 高分子卷材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粘贴材料配制,应严格按生产企业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配方和工艺程序进行。
(2) 使用射钉枪钉铺防水层时,射钉枪、射钉弹头应设置专人使用和管理,射钉枪的枪口不得对人。
(3) 采用热熔粘接时,热熔粘接机械设备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前,经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作业时,热熔粘接机具设备操作工和辅助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和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热熔粘接机具应设置专人使用和管理。
(4) 施作块状铺砌材料时,块材加工机械应有防护罩;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防腐胶结材料配制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毒、防酸、防碱的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酸、碱的防护用具、戴护目镜。
(5) 石油沥青卷材施工使用“热作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沥青浇筑应缓慢、适量;不得上下竖直交叉作业。
2) 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浇、刷沥青人员必须听从卷材操作人员的指挥。
3) 使用喷灯时,必须事先清除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 投料入锅应缓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熬制过程中,应随时测量油温、油温不得大于250℃。
5) 现场需明火作业时,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请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作业中,消防人员必须现场监控,确认安全;作业后必须熄火,待确认余火熄灭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6) 现场需熬制热沥青前,应将锅内杂质和积水清理干净;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护目镜、手套、鞋盖;沥青锅内盛装沥青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2/3;熬制沥青应由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工人负责;沥青一旦着火,应用干砂、湿麻袋等灭火,严禁在着火的沥青中浇水。
7) 熔化沥青的地点应设在下风处,不得设置在电力架空线路的下方,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15m;沥青锅与烟囱的净距应大于80cm;锅与锅的净距应大于2m;火口顶部与锅边应设置高度为70cm的隔离设施。
8) 熔化桶装沥青时,应先将桶盖和气眼打开,用钢条串通后,方可烘烤。烘烤时,应对油孔和气眼疏通,使熔化了的沥青顺利流淌。严禁火焰与沥青直接接触。
9) 作业结束后,应熄火关闭炉门,将锅盖严。
4. 施作水玻璃防腐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2) 搅拌粉状材料时,应在密封搅拌仓内进行。
(3) 稀释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内。
(4) 养护后进行酸化处理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酸护具(防酸靴、手套、防护服)、戴护目镜,并备稀碱中和溶液。
(5) 氟硅酸钠应做出标记,存放在专用库房内,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应专人负责,定量发放,余料及时回收库房内保存。
六、 钢管聚合物防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空间必须满足作业人员安全操作需要。
2. 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 现场作业区内的易燃物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4. 施工现场应根据其产品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5. 使用喷灯时,必须事先清除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6. 现场明火作业时,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请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作业中,消防人员必须现场监控,确认安全;作业后必须熄火,待确认余火熄灭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7. 采用热熔机械粘接时,符合下列要求:
(1) 粘贴材料配制,应严格按生产企业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配方和工艺程序进行。
(2) 使用射钉枪钉铺防水层时,射钉枪、射钉弹头应设置专人使用和管理,射钉枪的枪口不得对人。
(3) 采用热熔粘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热熔粘接机具应设置专人使用和管理。
2) 作业时,热熔粘接机具设备操作工和辅助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和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3) 热熔粘接机械设备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作业前,经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
七、 钢管水泥砂浆内防腐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水泥砂浆喷涂机管路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2. 下班或作业中断时,管道出入口处,必须采取防行人坠落和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
3. 现场施工的水泥砂浆内防腐进行养护时,管道上的井口必须盖牢,坑口必须设围挡、安全标志。
4. 管道内防腐作业下班后,指挥人员应立即清点作业人员数量,确认管道内人员全部撤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作业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地面出入口应由专人监护并设安全标志,管内外应保持联系,互相呼应,协调一致。
6. 在管道内进行现场水泥砂浆内防腐作业时,管道内必须通风良好;进入管道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空气中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如未立即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
7. 采用离心预制法进行管节砂浆内防腐施工时,预制场地应排水通畅,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离心机设备应进行施工设计,绘制施工图纸;机械设备安装应稳固、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必须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8. 水泥砂浆内防腐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道不得使用污染水质,有碍人体健康的外加剂。
(2) 施工中不得使用对管道具有腐蚀性和污染水质的防腐材料。
(3) 砂浆拌和水应采用对水泥砂浆强度、耐久性无影响的洁净水。
八、 涂料防腐与防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涂料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并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 喷涂作业人员应位于上风向,五级(含)风以上时,不得施工。
3. 涂料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防护镜、防毒口罩、鞋盖等劳动保护用品。施作中应避免皮肤直接接触涂料。
4. 配制涂料宜使用机械搅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搅拌中应采取防涂料飞溅措施。
(2) 搅拌器内拌和料体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3/4。
(3) 机械运行时,严禁将手、工具放入搅拌器内。
(4) 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5) 手持机具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中,严禁将喷头对向人、设备。
2) 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及时清洗喷头;清洗的废料和余料应妥善处置。
3) 机具设备出现故障或喷头发生堵塞,应立即停机、卸压、断电,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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