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大眼睛了!信阳又有多家超市被检测出不合格产品!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了

2018年第1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本次共抽检2126批次,其中不合格39批次

其中

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信阳春晓分公司

信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罗山朝阳分公司

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均上榜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1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19大类食品2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6批次,不合格样品3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商丘市千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长领咸干味花生,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CFU/g、30CFU/g、130CFU/g、160CFU/g、14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鼓楼区贵银水产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多宝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47.9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洛阳洛龙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京州白酒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北京二锅头陈酿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6.7%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禹州市发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市多利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巴黎奶芙椰香味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商水县润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郫都区仪隆调味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甜面酱,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2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3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鼓楼区贵银水产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鲟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16.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7.禹州市发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市多利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角可颂玉米味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3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社区超市三十店销售的1批次红富士苹果,敌敌畏检出值为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9.柘城县一年四季生活购物广场张桥店销售的标称洛阳韵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 (马铃薯湿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9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鹤壁市淇滨区豫鹏量贩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鑫可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丹麦唱片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79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1.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红庙店销售的标称漯河市广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儿童高钙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6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2.永城金博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衡水孟状元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老白干,酒精度检出值为44.7%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3.伊川县老石干菜店销售的标称洛阳市红金鱼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菜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77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0mg/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信阳春晓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武昌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信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罗山朝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襄阳市香甜甜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食滋铺手工锅巴(飘香麻辣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4000CFU/g、19000CFU/g、57000CFU/g、53000CFU/g、4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6.郑州高新区金梧桐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2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7.汤阴县菜园镇多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哈爾濱市天合酿酒廠生产的1批次火丰烧刀子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5%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8.汤阴县菜园镇多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哈爾濱市天合酿酒廠生产的1批次火丰二锅头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4%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9.武陟县大封新合作超市销售的标称漯河市美德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冰淇淋蛋糕(烘烤类热加工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72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三门峡云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牧野区军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香油(半精炼),苯并[a]芘检出值为1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1.安阳县水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水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牧野区军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香油(半精炼),苯并[a]芘检出值为15.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2.郑州航空港区滨河家家欣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鲫鱼(606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9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3.宁陵县恒兴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兴盛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兴盛德五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4.洛阳市洛龙区家家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泸州市酒泉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金瀘窖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2.2%vol,标准规定为49~51%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5.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舆新品圆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马铃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5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初检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6.信阳市平桥区莱美易购日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管城区林福记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迷你小馅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7.信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罗山朝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漫画王美国黑樱桃原汁红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59.8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00385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3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8.信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罗山朝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漫画王美国小红莓原汁乌龙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4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00403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3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9.信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罗山朝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中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漫画王美国康科特提子原汁绿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54.1m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0.00371g/k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03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0.濮阳市华龙区隆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百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口袋小面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项城市德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门峡市祥和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土豆粉条(湿),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277mg/kg、2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初检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2.锦江麦徳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郑州郑东商场销售的1批次菠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06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3.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遂平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故事酒回忆篇,酒精度检出值为50.1%vol,标准规定为51.0~53.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4.安阳县水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水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牧野区军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油(小磨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5.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生活广场三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6.淮阳县万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孟州市谷香缘干果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辣酥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初检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7.漯河市物美廉商贸有限公司黄河路东店销售的标称汝州市恒力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1批次话梅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73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75,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8.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轧饼(蔓越莓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兰考、汝州、永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 电话进行投诉或举 。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18年12月5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氨基酸态氮

氨基酸态氮是酿造酱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酿造酱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酿造酱产品的风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18—2014)中规定,酿造酱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3g/100g,《甜面酱》(B/T 10296—2009)中规定,甜面酱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3g/100g,且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及酱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检出限量为1.0g/kg。《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2—2013)中规定,绿色食品中禁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检验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菌落总数应不超过1000 CFU/g。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四、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五、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六、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鱼类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 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

七、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普通白菜(叶菜类蔬菜)毒死蜱残留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可能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八、氟苯尼考

九、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残留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5mg/kg。灭蝇胺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短期内大量接触可引起急性中毒,产生恶心、呕吐、眩晕等健康危害。

十、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柑橘中丙溴磷残留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类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十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 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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