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法委鉴197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工程造价机构:
我院在办理原告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诉被告宁波相原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等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宁波地区的工程造价机构,对相关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内容:1、对上林原著项目销售中心精装修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工程造价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竞价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价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 7月22日下午5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45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鉴197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198.199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资产评估机构:
我院在办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余姚鑫丰化纤有限公司等执行,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飞乐锁具有限公司等执行纠纷案中,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股权进行评估【评估内容:1、余姚鑫丰化纤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在余姚市朗霞街道镇西村的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2、宁波飞乐锁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慈溪市附海镇工业开发区、慈溪市滨海开发区海丰路528号(宁波兴优诺五金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具体以14-139动产抵押登记书为准)。】。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本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投标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5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3时,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www.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1、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2、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视频费用另行计算,以530元/个计算;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若产生清点费用另计。
3、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25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委评198.199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200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土地评估机构:
我院在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与宁波中纺金盛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执行案件,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宁波地区的土地评估机构,对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1、宁波中纺金盛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湾新区九塘北(A#),杭州湾新区九塘北(B#)的土地进行评估。】。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本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5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3时,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fayuan.cixi.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评估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视频费用以400元/个计算;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评200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201.202、203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我院在办理的慈溪市海清商贸有限公司与慈溪市海天喷涂有限公司等执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雪春等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岑威等执行案件,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1、慈溪市海天喷涂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慈溪市周巷镇海莫村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将证载房地产、无证建筑物及附属物等单列评估价值。2、慈溪市坎墩街道三四灶村清水湾小区(一期单体住宅)151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固定装修单独评估)。3、慈溪市浒山街道东方明珠城15号楼602及地下车位(D-8)、储藏间(D-41)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固定装修单独评估)。】。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本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5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3时,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fayuan.cixi.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评估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视频费用以400元/个计算;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评201.202.203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204.205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我院在办理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许建松、卢建科等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桥城支行与慈溪欣兆位农副食品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1、慈溪市浒山街道中央大厦北2701-2727室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固定装修单独评估)。2、慈溪市古塘街道世纪花园别墅A型47#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固定装修单独评估)。3、慈溪市古塘街道嘉和名苑5号楼1001室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固定装修单独评估)。4、慈溪欣兆位农副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慈溪市崇寿镇傅福村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将证载房地产、无证建筑物及附属物等单列评估价值。】。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本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5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3时,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fayuan.cixi.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评估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视频费用以400元/个计算;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评204.205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委评206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我院在办理的原告翁﹡﹡与被告翁﹡﹡、邱﹡﹡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相关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1、对涉案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新泽村(泽山)的一间楼房的补偿价值、装修及附属物补偿价值、拆迁可安置面积补偿价值(以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拆一还一”原则确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本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争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 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5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点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fayuan.cixi.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评估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价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后简称90号文件)基础上下浮,高于90号文件收费的为废标,收费计算标的额以评估额为准。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评估,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价应为90号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房地产/动产评估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视频费用以400元/个计算;房地产测绘另计。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评估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18日内完成本案的评估,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评估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评估结束后,将评估 告、视频资料、照片,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评204.205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